最优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

小编:GZ才子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时间安排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凤冈县司法局、凤冈县民政局、凤冈县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凤法宣办通〔20xx〕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夯实石径乡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各村(社区)需积极创建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结合石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村(社区)、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自治为主体、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根本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党组织领导下三治有机融合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打造具有石径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护航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青滩村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进行升级创建,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宏丰社区、两河口村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20xx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县将实行月调度考核制度,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时长为10个月(3月至12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时长为5个月(3月至7月),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夯实基础(4月-6月)。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好直接责任,乡各相关部门履行好指导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对标对表督促筑牢工作基础,务求创建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在7月上旬对申报创建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总结验收。省级时间延后,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省、市的法宣办和民政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推荐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并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二)增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责任主体,要亲力亲为完成创建工作。乡党政挂帮村(社)领导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的领导,提供创建保障和支持。司法、民政、宣传、财政等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党委领导、村(社区)主抓、业务部门指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确保取得实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进一步推动我乡民主法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推动村(社区)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敷衍失职,影响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程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按照《市2022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和《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目标,不断规范依法治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村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机构建设.村党组织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组织领导机构.随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现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和驻村律师、驻村干部等为成员,大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中来,为潮境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为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健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决定的制度.同时,建立和制定了《自治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多个制度和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依法治村机制.根据日常工作安排,配合驻村律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法治体检,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不足及时弥补,使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民主法治创建氛围。

(一)紧扣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抓好村干部法制教育.一方面,结合镇政府“七五”普法学习,组织村干部参加镇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配合驻村律师开展专题讲座或组织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学习,使干部确立权由法授理念,提高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宣教活动.集中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三农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辅导教育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在调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深化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开展对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化解因特殊群体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基层自治,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设立了阅览室、宣传栏;

定期上法制课;

村民“四民主”实践水平也不断提升。

四、加强村务管理,维护村内和谐。

(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畅通渠道,引导村民合理诉求,表达意愿.同时,着重抓好基层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建立源头化解矛盾的工作新模式,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协助镇维稳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完善的调解网络,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依法、有效化解。

改善民生环境、促进民生建设,是法治惠民的基本要求,我们围绕村民和村的发展需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镇委镇政府利民惠民相关政策,鼓励和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村内各项建设.我村今年已申报各村视频×安装工程等,从技术上维护村内安全和稳定,提高村民依法治村的理念,有效改善了村内的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一、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创建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民意志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民主法治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保证。下面是有20xx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

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委、政府的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全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9。

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村”,

2009。

2010。

年被xx市司法局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几年来,支村两委主要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农村“三大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全力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支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统一。

思想。

提高认识做到。

思想。

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和办事机构,村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小组,下设20个活动小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适时组织帮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多年来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例重新犯罪。

我村借。

2008。

年4月村委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意识。

三是抓好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

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违法青少年得到帮教。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及广播、法制文艺、召开群众会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和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综合治理,我村建立了两级治保调解。

络。村级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组设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并设立一个纠纷信息员。调解。

络健全后,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

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置。

总之,我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村容村貌建设得到改善,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幅新农村的繁荣景象。

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工作汇报

法治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我社区充分认识到法治龙岗创建的长远意义。因此,我们行政部门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认真按照自身分管的工作,强化责任安排。由xx作为行政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然后,组织专人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管理下的法治创建工作。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出具体的工作细则,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落实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工作。

二、积极宣传,将法治建设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为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我部门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包括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板报、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街道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我社区学法普及率已达到90%。

同时,我行政部门也着力于提升自身工作人员的法制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与社区群众一道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依法行政,抓好社区大综管工作。

我部门以创建活动为目标,加强了绩效考核制度和人员的'培训力度。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法治观念都有很大的提高。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抓好便民服务。一是做好资料归档存放,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收集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及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好各项综合事务。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三是实行民主管理监督。及时公开社区工作站站务和居委会居务公开。对社区内重大事务和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实行阳光化、民主化管理。

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为了提高我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及预防风险的能力,我应急处理中心根据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实际案例,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让居民学会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数字化城管,提升街道新形象。

自城管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后,我行政部门将提升街道社区新形象、新面貌与创建法治龙岗工作结合起来。工作人员认真进行辖区内信息资料的收集,及时报送问题,再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切实维护了社区的市容市貌。

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奠定坚实基础。

(一)培育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1.指导村(社区)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led屏、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要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所有村(居)民要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对《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社区居民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解决村(社区)治理中的矛盾,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及(村)社区法治宣传小组,建立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利用社区信息化平台、村(居)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媒介,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公益法治讲座等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促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深入人心,加强对新型科技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如《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

(二)坚持依法治理,维护村(社区)和谐。

1.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做好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工作。

2.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制度,实现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

3.依法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细化社区事务工作准入,明确工作主体、工作程序及工作规范,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4.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立村(居)务公开栏,做到“按时公开、支出明细、费用透明”。细化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制度,村(社区)内事务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村(居)民切身利益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5.推进依法治理村(社区)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程序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进行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消除村(社区)不稳定因素。

6.全面推行“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热情、建立多元主体共建社区机制、加强社区法治保障,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三)完善村规民约,优化自治制度。

1.广泛征求意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实现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居)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2.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必须规范民主,须经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内容上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3.操作简单易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根据结合本村(社区)实际,体现本村(社区)特色,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形式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政策、法律条文,要充分考虑本村(社区)的实际,参照统一的格式,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切合实际。

5.内容及时更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内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要与实际紧密结合。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地某段时间特定事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具实用性。

(四)筑牢法治宣传阵地,强化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推行新建楼盘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等政策,为村(社区)普法宣传提供阵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提供法治类图书,设立法治宣传栏,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并形成普法制度,定期开展普法活动。

2.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理念融入社区治理与服务之中,加大线上法律宣传力度。

3.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力争为居民依法维护权利、科技发展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4.加强村(社区)综合治安、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摸清底数。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

(二)创建申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xx年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三)检查验收。镇上9月中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后,报县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命名表扬。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媒体公示后予以命名表扬。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把市级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力推进。可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社区、法律七进和法治镇乡等活动,开展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优局面。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并定期进行督察指导,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要严格自查,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结合本辖区特色不断丰富法治创建工作内涵,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各村(社区)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各村(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应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和关心指导下,坚持民主自治,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了经济迅速健康发展,确保了辖区和谐稳定。社区先后荣获xxxx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组织、省和谐社区xxxx省文明单位等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社区及时成立。

领导。

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成立了社区书记为组长,居委会委员为成员的。

领导。

小组,制订完善了《xxx社区民主“一事一议”制度》等制度,健全和完善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民主法制建设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大会,对社区的重大事件决策进行民主讨论,民主表决。建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作措施,社区每年平均调解信访纠纷案件xxx件左右,没有出现社区居民集体上访事件。建立民主监督平台,健全和完善了以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社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居务。抓好依法治理社区,强化普法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切实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

总结。

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向社区群众开放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把法律宣传服务融入便民服务大盘中。由。

提供。

计生服务及。

免费。

法律咨询等,利用广场组织社区健身队、宣传队、居民文艺爱好者载歌载舞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举办社区书画展、游园活动、演讲比赛、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好评。格化管理。依托。

格创新管理,既扩大了居民参与社会管理面,又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

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贩毒、赌博人员发生。村党支部还把法制教育同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守法教育、道德风尚养成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法律明白人”的评比活动。

二、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近年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

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16个社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上访苗头的纠纷,法制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镇、村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村务决策、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六、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为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我村成立了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了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村干部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村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三少三多”的可喜现象:即用公款吃喝的明显减少,精打细算的明显增多;脱离群众的现象明显减少,为民办事的明显增多;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明显减少,民主决策的明显增多。群众对村里的意见少了,与干部的矛盾少了,对村务的猜疑少了,关心村集体荣誉的人多了。正如村民们反映的那样,现在话说在明处,钱也花在明处,事办在明处。村干部则说,这样做,群众对村干部变怀疑为信任,变误解为理解,在群众中的威信高了,办事顺当了。把村里的事办好,可以说通过民主监督,加强了群众与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七、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工作的领导核心。我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村党支部重视和支持是搞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关键,创建工作涉及到村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光靠调委会来抓这项工作是没有力度,也是搞不好的。

首先我村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作为推进村级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在思想上真正重视,狠抓这项工作的落实,强化检查和监督,对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寻找对策、分类指导。教育党员发挥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常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以良好的党内民主,带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其次是处理好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村级组织团结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创建民主法制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我村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做了以上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不断努力,借鉴兄弟村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在农村中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努力开拓,把我村建设成名副其实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工作汇报

同志们:

现在开会了。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部署我县今明两年的创建工作,推动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推进会。

出席今天会议的对象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级机关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各镇分管政法的领导、司法所长、民政助理。南通市司法局张有刚局长、单时炎处长,南通市民政局任鹰局长、陈太山处长,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临我们的会议,对于几位领导的到来,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一是县司法局管永恒局长作动员讲话;二是县民政局李红华局长讲话;三是大会交流发言;四是请县委徐书记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县司法局管永恒局长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县民政局李红华局长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三家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首先请丰利镇副镇长石高华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岔河镇南桥村党支部书记丁建华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掘港镇古池社区居委会主任余卫东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县委徐书记作重要讲话。

同志们,刚才管局长、李局长分别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三家单位分别介绍了各自的鲜活经验,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徐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准确把握徐书记讲话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咬定目标,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到2024年底,全县3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与14个乡村振兴市级领导联系村(引领区)同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全县前列,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乡村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持续增收的能力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示范。

(一)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将易返贫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落实帮扶措施。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到2024年末达到70%以上,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千方百计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10%以上。

(二)突出规划引领。以高质量村庄规划为龙头,带动乡村“三生融合”、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因地制宜,把好编制依据、组织审批、技术水平“三关”,提升规划质量,确保可落地、可操作。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

(三)做强乡村产业。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形成1个及以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的主导产品和富民产业。大力培育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至少有1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或1个县级农民合作社,逐年争创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级、国家级示范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长,到2024年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四)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巩固和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100%;有条件的村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强供水工程维护。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通信网络水平,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五)抓好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力抓好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开展村民集中建房试点。全面深化“首厕过关制”,高质量完成改(新)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任务,打造一批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到2024年,各村无非正规垃圾集中堆放点,无敞口垃圾池,无露天焚烧垃圾,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至少一个创建成为省级美丽乡村。

(六)深化乡风文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最美乡贤”和身边好人、好婆媳、好邻居等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逐步解决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现实难题,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文明村建设工作,争创省级以上文明村,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墙,每年至少开展5次以上文化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每个村有1个标准的农家书屋,每年至少开展1次“三下乡”活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庄、农业遗迹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湘妹子能量家园”项目。

(七)改进乡村治理。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严格按照“五化”标准建设村党支部,不断加强支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组建本村乡贤和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

(八)提升公共服务。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现村卫生室产权公有,标准化建设达100%,配备1名以上合格村医,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示范建设三年行动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

(一)逐村建立任务清单。2022年6月底前,各村对照指导标准,强化目标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充分尊重村情民意,逐村制定示范建设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报县级联点领导审定,县乡村振兴局汇总。

(二)确定年度项目清单。每年3月底前,各村对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实现项目化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形成年度项目清单,经县级联点领导审核后,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

(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清单。每年4月初,按照职责分工,将项目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县直责任单位应将本行动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纳入本单位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保障实施。

(四)组织验收。每年12月底前,县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对相关单位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对照指导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一)加强统筹。县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加强统筹、督促推动、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等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注重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作用。

(二)整合资源。整合现有资源,统筹科学安排,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的积极性。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国、省、市、县涉农专项资金申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安排,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项目要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市、县级领导联系村示范建设。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三)从严考核。建立“每月调度、双月盘点,季度讲评,年终总结”的调度机制,从严考核督导,由县委分管副书记或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乡村振兴市、县级领导联系村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适时总结提炼特色亮点,推出一批乡村振兴典型创新经验、做法,表彰有关先进个人和单位。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范围。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导致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2025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我乡专门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和综治办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工作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治办,负责全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日常工作。同时,各村也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扎实开展。结合三锅乡实际,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重要意义、标准及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内容,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村委会,同时,要求各村委会按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各村委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方案的制定,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有的放矢,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住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的有利时机,下村重点对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内容、标准、作用以及重要意义做全面的宣传和讲解,特别是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得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四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制。涉及本村重大事务先由村党支部研究通过,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使群众的民主决策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听取广大群众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后,由村委会归纳拿出实施办法,提交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严厉禁止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特别是在灾后重建中,路怎么修、墙面怎么包装、庭院怎么布置规划、沼气池怎么建设摆布等方面的内容都广泛地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实施方案怎么制定和修改、山怎么分、林怎么改等方面的涉及到群众切实利于的大事都召开群众会进行讨论,最终由群众敲定实施方案。

五是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标准、内容。并要求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该章程和民约的规定,为其他村民树立了榜样。建立健全了村帐代记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全乡各村的一切帐务由乡上的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每年年终由乡上组成财务清理小组对村上的财务进行清理,之后清理小组写出清理报告上交乡党委政府,同时召开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加的村务财务质询听证会,自觉接受监督。健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在乡工作组的监督下,召开有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参加村两委干部述职述廉会议,首先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工作报告,然后由乡财务清理小组宣读清理报告,之后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就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林业采伐、惠农政策的落实、矛盾纠纷调解等民生问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答复。最后由参会人员分别对村两委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乡上对该村两委和干部的考核依据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到各村的都成立了在群众中德高望重、说话公道、办事公平、为人正直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监督指导组,对灾后重建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六是强化普法教育,提高村民素质。结合结合人民调解工作,抓好《民法通则》、《土地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各种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林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向干部和群众作了系统讲解。另外在普法的形式上,坚持“五个有”即:党课教育活动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新型农民培育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对青少年教育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纠纷调处中要有法制宣传的内容;“平安家庭”创建评比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

七是典型带动,以点促面。按照“新农村建设到那里,民主法治示范村就建设到那里”要求,我们选取了群众基础好、村组干部积极性高的杨柳、东阳两个村委会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村,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党员活动中心户或村小组长以及调解员家中挂上了法制宣传骨干的牌子,配齐了相关的法律书籍,并利用农闲时节组织群众学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是少数村干部对民主法制化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可整可不整,没有弄清民主法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间的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

三是缺乏创建工作经费。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司法所无工作经费,就连就起码的做牌子、做版面、做固定标语和配备书籍的开支不得不到保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与村组干部的协调沟通,向他们宣传和讲解加强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以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他们的配合;另外,我们将在创建内容和方式上有所创新,继续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创建路子,逐步实现创建目标。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