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信息简报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优秀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林木采伐信息简报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护堤林木采伐工作的顺利完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采伐工作人员安全作业意识、保障施工安全,乙方愿与甲方签订以下安全合同条款。
一、乙方必须依法对林木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伐区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
二、乙方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乙方在伐区施工时,应注意伐木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采伐、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曱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伐区不及时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抢、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于《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护堤林木竞价销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时间:
林木采伐信息简报篇二
和平乡林业站:
我是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村民,身份证号码,因为,需要采伐坐落在村民小组小地名叫的林木,采伐树种为,采伐方量为立方米,林权证号,林种,林木平均年龄年,林木平均树高米,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林地不在公益林区内,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村委会意见(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林木采伐信息简报篇三
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四至、范围、株数、蓄积、树种、采伐方式、期限进行采伐,不超面积、株数、蓄积采伐。
二、严格采伐秩序,林木采伐作业结束,及时清除伐区内剩余物,并报告市、镇街林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如超伐或异地采伐,承担《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苗木规格、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成活保存率达到90%以上,如未按规定标准完成更新任务,按照《森林法》第四十五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接收处罚:
(1)不再发放许可证;
(2)责令限期完成造林更新任务;
(4)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任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采伐更新要求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市林业局、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采伐户主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镇街林业主管人员:签字
社区(村)负责人:签字
采伐更新单位(个人):签字
年月日
林木采伐信息简报篇四
淄川区林业局:
我公司淄博京鹰建陶有限公司,因为更换树种,需要采伐坐落于洪山镇十里村西的'林木,(林木为淄博京鹰建陶种植)采伐树种为杨树,采伐面积6亩,采伐株数,286株,林木平均年龄5年,林木平均树高7米。四至界限为:东至十里一号井小路,南至空地,西至京鹰建陶车间,北至进村小路。该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办理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淄博京鹰建陶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村居意见:(盖章)
林木采伐信息简报篇五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护堤林木采伐工作的顺利完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采伐工作人员安全作业意识、保障施工安全,乙方愿与甲方签订以下安全合同条款。
一、乙方必须依法对林木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伐区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
二、乙方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乙方在伐区施工时,应注意伐木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采伐、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伐区不及时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抢、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