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协议书 土地的协议书(大全9篇)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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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协议书篇一

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讨论,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已复垦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与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权利和义务。

(二) 承包人只能将该承包地用于种植业,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 承包人可将该承包地依法流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复垦的耕地上建窑、挖沙、取土、建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 承包人不得荒弃和闲置土地,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征收耕地荒芜费。

(五)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制定,承包户的权利和义务受该法保护和约束,如有争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

政府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各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监督方:

年 月 日

土地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土地总面积为534.16㎡。其中甲方所拥有的原街坊路的面积为109.94㎡,属于乙方的土地面积为424.22㎡。

2、现甲方愿意将一宗位于甲方扩建区域东北角、邻接龙山路,面积为424.22㎡的土地与乙方一宗位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甲方围墙外,面积为424.22㎡的土地;进行等面积置换。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逐步把置换回来的土地进行回填,并负责修筑块石挡土墙,保证乙方厂区的安全,但我方砌筑的挡土墙的墙脚将坡至原围墙以外4米。

2、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扩建区域东北角、邻接龙山路,面积为424.22㎡的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面积为424.22㎡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在土地置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

乙方(盖章):代表:

公证单位(盖章):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协议书篇三

甲方:(土地出让者)

身份证:

乙方:(土地受让者)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方位 。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买卖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 永久使用权,无年期限制;

2,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

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售价及付款方式

1、第二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土地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收取成交价人民币 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买卖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子女应该在本合同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4、如果在乙方施工的使用土地或在建设过程中,因土地纠纷或政府有关部门对建房干扰,甲方应该出面调解,确实无法继续建设的,甲方应在3天内将所有的土地转让费用全部退回给乙方,为其所已购的建筑材料及人工施工费用承担百分之五十。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

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2、 本合同签订责任人:任何变动、死亡、判刑等原因,不会影响此合

同的执行,签订人无能力履行时,签订人的直系亲属可继续履行此

合同,合同法人有权处理及使用自己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力。

3、 该合同违约责任除有约定以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

决,该合同如有不足之处需补协议,补签约条款与本合同有效律,

本合同属无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合同期间如遇集体证收的,

待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作废。

第七条、土地平面图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及所有签属本合同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一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协议书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区 镇 村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1)的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暂为商业用途,使用权全权交由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20年,自20xx年05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30日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结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现行约定,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效益分成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业经营活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20xx年05月01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权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负责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经营和产品处置,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所需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经营尚欠基础设施部分,由乙方实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设备,所需用地、取水点由甲方负责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核定情况表作为合同附件2。)乙方提供设备建造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期间权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另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赔偿按本合同所签定的最长年限的租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关系等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处理清楚,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由本组村民委员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协议书篇五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 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 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 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 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 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土地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以股东或股东代表名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批租项目

乙方拟通过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业园区投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总投资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计划于_________年竣工投产。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积

乙方拟批租土地为国有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_________期规划的_________号地块内,土地面积为_________亩(具体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勘测确认数为准),四至如下: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见附图)。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将前述园区内特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投资的企业)使用,即为“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或用于法律允许的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

四、批租费用

经双方商定,土地批租费用为每亩_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实测面积计算付费)。该费用为乙方取得批租地块土地使用权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五、甲方保证

3.保证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当地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保证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备双方约定的配套条件;

5.为土地批租及有关权证办理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积极帮助乙方办理有关企业开办前的各项手续;在企业成立后的经营期间,为企业提供长期优质的服务。

六、乙方保证

1.乙方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投资方;

2.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土地批租费用。

七、拆迁安置

凡批租地块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迁安置、批租补偿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除了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土地批租费用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八、配套条件

(一)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地块上的公用设施配套条件为“六通一平”。“六通”指规划红线外通道路、通水、通电、排雨(污)水、通讯、通有线电视,“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据园区道路交通规划,甲方保证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与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与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间,甲方应保证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铺设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宽_________米,该道路为乙方投资企业的专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证将自来水进水管道铺设至规划红线,且协助乙方办妥相关用水手续,保证日供水不低于_________吨。

3.通电:甲方保证在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用电规模不小于_________千伏安)后30天内,由甲方负责将所需供电线路架至建设用地(即至规划红线),进线电压为工业用电_________伏、照明用电220伏,甲方协助乙方办妥相关用电手续。

4.排雨(污)水:甲方保证将排雨管道和污水管线接至规划红线,雨水、污水经园区内管线排入特定河流。

5.通讯:甲方应协助乙方开通idd、ddd及数据通信、宽带网接入等相关手续。

6.通有线电视:甲方负责将有线电视管线铺设至规划红线,且协助乙方办妥相关手续。

7.一平:地块经自然平整,由甲方清除地面建筑物及农作物,与道路路面持平。地块内水面部分,由乙方自行填平,但甲方应保证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持有异议。

以上各种市政管线应在乙方建设项目启动前保证具备通达条件;除非本条前述款项有特别时间约定,均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装到地块红线接口。

(二)红线接口以内的设施及费用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规定承担,红线接口以外的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三)甲方允许乙方自建厂区专用码头,并协助乙方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码头报建工作。

九、费用优惠

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用水用电、通讯、排污费等方面的价格优惠,并不低于其给予园区内任何企业的优惠条件。

十、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批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2.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乙方投资企业领取该批租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有权提出续期申请,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

3.规划及建筑管理:应与园区总体规划相协调,初步拟定建筑容积率不超过_________,建筑密度不超过_________%,绿化率不低于_________%,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规划建筑管理部门最后确定为准。

十一、土地批租费用的支付

批租费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为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土地批租总价款的40%,即_____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付款为乙方取得用地批复、与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土地批租总价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第三次付款为_________年底之前,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二、建设项目的启动

乙方必须在乙方投资企业取得用地批复、与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启动建设项目。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投资企业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取的批租费用,并按已收取的批租费用的'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公用设施配套条件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批租费用总额的千分之六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支付批租费用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批租费用的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4.乙方建设项目逾期开工的,每逾期一个季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批租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开发利用地块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有权通过政府无偿收回。

十四、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用书面形式约定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五、生效

本协议由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协议书篇七

出卖方:(简称:甲方)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

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扶持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位于xxxxxx路xxx号的土地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1、甲方将位于xx路xxx#所属占地面积 平方米(约x亩)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xx生产、加工及仓储;

二、土地使用方式

3、若乙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了本协议土地产权的买断,本协议自行废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协议期内,有监督乙方守法、安全使用土地的权力;

2、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协议期内,有合理、合法经营既定项目的权利;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及时向甲方或相关部门缴纳在建设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5、有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协商解除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在协议期内,如乙方无力继续维持经营,确须提出中断本协议,甲方应停止本协议的履行。对乙方在土地上的建设投资,甲方应根据实际折价支付给乙方。

七、本协议为初步性协议,对于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 月 日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月 年

土地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更改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a、b两地块位于_________,两块土地面积均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

2、现两地块空置。

3、现a地块权属是甲方,b地块权属是乙方。(如图一)

二、更改方式

1、甲、乙将a、b两地块(如图一)合并后,重新分割成面积相等的c、d两地块(如图二)。甲方取图二中的c地块(即c地块权属是甲方),乙方取图二中的d地块(即d地块权属是乙方)。

2、甲、乙双方把图一中自己权属土地的`使用证复印,把复印件交与对方(即双方各持图一中对方权属地块使用证的复印件),保留原件。

三、其他

1、本协议附图一和图二,图一是土地更改前权属,图二是土地更改后权属。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