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实用7篇)

小编:书香墨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一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运作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四包”和主要主支干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二

(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本网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计划和任务、责任台账,并组织、监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本网格内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环境保护氛围。

(四)组织对本网格内各类排污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五)依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权力清单和相关程序规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建设和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焚烧秸秆和废弃物料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受理和组织调处本网格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部门信访机构报告情况。

(七)组织和监督本网格队员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和报告。

(八)配合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和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纠纷和信访调处以及统计、监测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本网格内排污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台账,明确排污单位地址、负责人、分管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和重点监管事项、重点监管部位、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要求。

(二)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队员学习培训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三)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环保宣传教育计划,多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社会责任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宣传教育活动。

(四)网格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在岗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以及监管效果等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每月汇总1次巡查和抽查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分,于次月5日前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市环保局包乡镇(街道)领导。

(五)网格长每周应组织本网格队员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对本网格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和隐患,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并认真组织落实。

(六)网格长每天应对本网格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队员每半天对负责区域或企业现场检查、巡查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表。

(六)网格长及网格队员应撰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当日环保工作情况。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乡镇(街道)依照权力清单依法依程序对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1)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表》。

(2)进行调查询问,填写《询问笔录》并由环境违法行为人签字确认。《询问笔录》应载明违法行为事实、原因及责任人。

(3)勘察、询问结束,当场下达《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4)对应予立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按照相关程序经乡镇(街道)有关领导审签后,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立案。

(5)市环保局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6)市环保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7)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对拒不履行的,乡镇(街道)应填写《提请申请强制执行审批表》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对需申请强制执行的,由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依法应对违法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由市环保局或其他部门移送公安部门。

(9)按照权力清单,环境违法行为应以其他部门名义进行立案查处的,参照上述规定依法依程序报相应部门立案进行查处。

(10)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内的环境违法案件,应立案查处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承办和监督落实,环保及其他部门负责案件审查、作出处罚决定、移送司法机关。

(11)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并在处罚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或其他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二)环境信访案件调处

1、乡镇(街道)应开通环境信访专用或兼用电话,或通过其他形式,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

2、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职责的部门受理的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可视情转交乡镇(街道)依法调处。

3、乡镇(街道)调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结束后,应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并在调处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和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4、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直接调处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乡镇(街道)应予以配合。

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如在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林治指办〔20__〕9号)予以责任追究。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三

北王村距王村镇北一公里处,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516户,2014口人,总耕地5649亩,全村总体巷道20条,总长4600米。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及“抓好产业促民富,改善基础变村貌,规范管理促和谐”的思路,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先后投资90万元,硬化巷道3200米;投资30万元,对村硬化巷道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总绿化4000米。同时,铲除巷道违章建筑450痤,建立垃圾台16个。07年,投资21万元对村广场进行铺筑、绿化,由此,使我村基本实现了主巷道硬化、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化,村务管理规范化,人居环境较大改观,村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动群众

村容村貌管理涉及各家各户的利益和历史留下的传统习俗,要使村民自觉遵照两委决议,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念,使村民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村两委,以发扬民主管理,代表会议的良好形式,召开党员干部会提起实施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定案,村民大会告知全体村民,广泛动员,形成共识,两委分工,党员干部带头具体实施。在短短的十天内,彻底清理全村各巷“三乱”、“三堆”,共拆除巷道门前茅厕450多座,简易户30余间。猪,羊圈40余座。随即在巷道建立公共卫生厕所4座,为村容村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改变了人居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能善始善终的抓好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和发展现状况。村委会分派一名村委会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依托老年协会成立以八人组成的村环境卫生保洁组。落实责任,分片分段到人;针对十六个垃圾台,落实一名党员担当卫生监督员,随时查看,督促清拉;专门成立垃圾清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定期清拉,做到专人管理,又有义务管理。现有定期清理,又有经常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村容村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资金投入量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永久性必须解决好负责问题。单一的只靠卫生员解决不了问题,还须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两委决定和制度,接受监督员的意见。我们村建立义务公制度,坚持定期分布,年终统一平衡兑现,通过每年的集中兑现,充分调动了村民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针对卫生员提出巷道三天清扫一次,进村公路十天清扫、除草一次,大型村活动随时清扫的硬制度。在清扫工作是必须佩带红袖章以示上岗标志。再次,建立了卫生费收缴制度。几年来,我们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卫生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户每月缴纳卫生费二元,由村卫生管理小组统一收取,设立专账,月月结费,年终公布,达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制度。从而,强化了工作保障。

四、注重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村容村貌管理,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因此,几年来,我们坚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人人监督,及时制止巷道垃圾的乱堆乱放,使广大村民树立了“环境靠大家,爱家更爱村”的发展理念,为北王村的各项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北王村各项工作向前成为西梁上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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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四

根据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针对当前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1、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镇老街、农民街逢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

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2、理顺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镇的管理职能。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

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镇管理知识培训。

2、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五

为深化文明创建,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文明乡镇测评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8、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十)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六

为了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文明创建的热情,以“洁美有序”的城市形象和“文明进取”的市民风貌,充分展示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成果,向新中国成立xxxx周年献礼,根据市文明委xxxx年9月8日专题召开的会议精神,特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

文明素质为目标,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充分展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大滁城”建设带来的新面貌、新变化、新气象。

二、主要任务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环境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乱堆放和乱张贴,净化美化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环境。沿街单位插彩旗挂彩灯,门前摆放花坛或盆景,营造喜庆、吉祥、和谐的节日气氛。

2、大力整顿交通秩序,各类车辆和行人不闯红灯,各行其道。整治车辆乱停放,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做到定点停放,线内停放,管理有序。

3、大力整顿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现象。主次干道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国庆期间,严禁各种形式的占道商业宣传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4、大力开展沿街门店墙体及门头美化活动,努力做到店招店牌和各种广告牌整治美观。

5、大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街面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力度,下决心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泼撒现象。

6、大力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擦亮服务窗口,喜迎各方宾朋。

三、责任分工

1、管委会综合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发动、联系协调、宣传引导和督查督办工作。

2、凤凰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市容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单位,小街巷和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负责主次干道和居民区的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

3、经贸发展局(招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迎国庆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是沿街单位插彩旗,挂彩旗,门前布置花坛或摆放花卉、盆景。

4、建设环保局:布置公共场所花坛、盆景,加强施工工地监管。

5、城管执法分局、市容局:加强环境卫生监管,查处建筑运输车辆泼洒现象;加强占道经营管理,规范商贸秩序;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破损缺位广告,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7、工商分局: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时间安排

1、9月8日至9月1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2、9月13日至9月22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3、9月23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管委会明确的`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和措施。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管委会将于9月23日起组织相关单位上街检查,邀请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切实营造好迎接建国xxxx周年的喜庆氛围。

乡镇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我市改善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快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旅游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游客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为奋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我市旅游市场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旅游景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继续以在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开展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等“四乱”现象以及农家乐环境卫生为重点,在景区广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倡导文明新风,努力创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1、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集镇沿线:一是重点整治景区内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三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与环境基本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二是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开展全日制保洁措施,组织实施绵阳-安县-北川,绵阳—江油—平武—一线及绵三路、绵盐路、绵梓路等沿线旅游景区(点)的净化、亮化工程。三是景区(点)内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拦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旅游景区(点)购物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四规范旅游景区(点)内摊点经营和车辆停放秩序。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杜云飞责任科室:市场科

2、饭店及旅行社;一是整治经营区域环境随意张贴行为。二是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三是整治标识不规范行为。四是整治建筑物、装饰破损影响美观行为。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文实责任科室:质管科

3、办公场地:一是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门前四包”,杜绝垃圾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是整治办公区域的乱丢、乱贴、乱画、乱堆、乱建、乱放现象。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涉旅企业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面开展爱卫生、做文明人活动,培养和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马云祥责任科室:办公室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赵蓉责任科室:旅游执法支队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旅-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年3月3日开始,20--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3月3日-5月31日):集中突出阶段。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和各涉旅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进一步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乱摆摊位、车辆乱停、工地乱)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全面提升阶段。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为继续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旅游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谭荣达担任,副局长文实、赵蓉、杜云飞、纪检组长马云祥、机关总支书记刘伯太任副组长,办公室、质管科、市场科、人事科、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了对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县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20--年度目标考核,作为旅游景区复核,旅行社等级评定和酒店复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兼顾,广泛宣传。

全市各旅-业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景区的创建和复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并自觉参与到治理活动中;要充分发挥a级景区游客中心、候车点、标识标牌、游客手册、游客须知、解说词、导游词、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把健康教育、疾病防制知识、“门前三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融入“七进”活动之中,引导游客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游客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做贡献。

六、严格督查,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阶段工作中,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旅-业要按照管辖原则和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七进”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针对不足和差距,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整改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把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定期、不定向地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七、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要主动与本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对本地区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同景区一起研究,一起建设,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急需的经费,要加强协调予以保障。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推进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