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承包合同 矿山承包开采合同(大全8篇)

小编:薇儿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采矿承包合同篇一

发包方: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景华(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章)乙方:(签字)

住址:宁陕县广场路森林文化中心住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江镇组8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4月6日

签订地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采矿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矿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将其所属的矿井交由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采矿承包合同篇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山开采业越来越多了,石山开采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山开采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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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35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28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28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25日—30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月5日前在扣除管理费2.5元/吨后一次性结付总款的90%,下余10%在年度末一次性结清。但应扣除杂志及湿度比例。

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开采承包协议书范本2

甲方: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乙方:

为了矿山规范管理,施工开采统一化,甲方将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矿发包给乙方开采,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矿山概况

1、矿山名称: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2、矿山地:开阳县楠木渡镇中合村

3、开采方式:开挖矿石、爆破运输等。

4、开采数量:以甲方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坐标图计数的开采量为准。

二、矿山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开阳县楠木渡镇山岔红粘土厂的红矿发包给乙方开采。

2、乙方包干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乙方开采出的红矿甲方按900元每吨给乙方结算,一切开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负责矿山占地征用费和公路占地征用费,其他的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5、土石方弃土及矿石的堆放场地由甲方协调征用,其他规划设施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矿石生产量及价款的支付

1、乙方必须每月完成开采矿石量不能低于0.5万吨,数量以矿石结算过磅单为准。

2、甲方每月按乙方所生产的矿石数量结算一次,以过磅数量依据为凭,乙方每月按出矿过磅依据报送甲方财务,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依据后3天之内把款付到乙方账户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开采的一切合法手续。

2、乙方在未进行之前先借现金80万元给甲方做征地费用,此款待矿山开采结前一月还清。

3、甲方负责地方的民事纠纷调解,保障乙方施工正常进行。

4、甲方指导乙方开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违章作业人员可进行批评处罚。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按甲方的开采方安全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如乙方不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火工材料、爆破手续办理,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除正常执行相应条款外,由违约方负责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甲方原因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乙方无法进场开采,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采矿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大火焰开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大火焰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铝土矿开挖

2、工程地点:息峰县永清镇老厂村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90%,剩下的10%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1%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500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1000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60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采矿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身份号码:联系办法:

乙方:身份号码:联系办法:

甲方现有米黄玉矿拟承包给乙方开采。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之目的,确保乙方矿山正常开采和生产,双方在诚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风险负担办法:

1、甲方提供矿山(注:开采证号为),不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乙方开采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亏损;协助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及外围事务的协调,促使乙方矿山正常开采生产和经营。

2、乙方全额承包,即包出资,包开采,包责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开采成果归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价款。

二、承包期限及开采范围:

1、承包期限为叁年,即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采矿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绳锯切割石材开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矿山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山大理石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甲方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矿山设备、宿舍及水、电、开采用水等设施保障。

4、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身故保险。

5、合同生效后,乙方开采所需购买的耗材,甲方预支给乙方,资金可以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石材部分绳锯机所用绳子,钻机所用钻头,及开采工人工资、伙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与管理。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每月30日,向甲方提供已切割立方数报表,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切割工程款。

2、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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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矿山停工不能继续开采时,甲方必须结清工程所欠工程款。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它因素而造成乙方停工4天以上(第4天开始),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一天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停工超过20天,按一个月工作算,每人8000元。

3、由于乙方无正当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