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 酒店管理公司房产租赁合同(优质5篇)

小编:琴心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篇一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另外以________出资,作价金额为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另外以________出资,作价金额为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2、利润分成比例

利润按单个项目进行分配。每个项目提取的利润作为项目贡献奖,此奖励分配给项目介绍人。

其余的利润按出资总额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运作分工与报酬

每个项目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代表四方与业务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进行项目管理。

筹备期间(从项目进场至试业,按3个月计算):主要负责项目的装修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控制;协调业主及施工队之间的关系;证照办理等事项,报酬按 。

开业初间(从试业到开房率稳定在80%以上,按3个月计算):主要负责开业前期外围关系的处理,协助店长进行人员招聘培训及销售工作。报酬按 。

运营稳定期(从开业第4个完整自然月开始),代表酒店管理公司与业务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协调在酒店运营期间出现的各类事务。

4、资金管理与约定

公司资金由四方建立账户进行共同管理,为确保资金安全,账户、密码及公司印鉴分开管理。涉及款项支出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出提款计划,报董事会签批后执行。

5、其他人员管理

前三个项目属试运营期,公司不设常驻办事人员。各项费用均在项目中分摊结算。各项目在指定专人负责后按第3条的约定给予报酬。

待前3个项目成功运作后,再另行设计公司组织架构和工体系。

6、四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友好协商各项事宜,如在合作当中出现各类变故,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7、四方合理分配资源并共同为公司创造利益,同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风险。

8、四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

9、本协议一式五份,四方签字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 留一份与公司章程合并存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篇二

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

鉴于: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酒店__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__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__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__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__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__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__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__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__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或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__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__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1)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2)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3)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4)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5)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6)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7)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8)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9)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10)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11)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12)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13)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4)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1.12独立费用__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15)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16)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17)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18)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19)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20)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21)奖励性管理费。

(22)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1.13开房率__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1.14不可抗力__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23)战争、侵略、反叛、革命及内战。

(24)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25)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26)劳工纠纷。

(27)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3建筑进行程序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组织开业典礼。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

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1)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2)其应再包含:

酒店业主:日期:

管理公司:日期:

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篇三

一、聘任期本合同为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应聘地为中国。

二、试用期自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起,受聘人将有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期之内),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受聘人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来决定受聘人是否被续聘,酒店将会在试用期满前____日内用正式文字通知受聘人。

三、受聘人职责在聘任期内受聘人将接受董事长、总经理的委托,遵守酒店已有的各项店规店纪,履行您作为酒店主管经营副总经理 职务的职责,完成酒店确定的任务。

1、必须完成酒店董事会规定的年度经营利润指标。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度的经营利润指标主要指数是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年(189x0605.48元________年、166x9988.11元________年、147x2452.59元________年)连续________年平均年度经营利润,即167x7682.06元。成本费用中不计折旧,不计投资利息,不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有关制度规定的资本重置投资。

2、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全权管理分管部门和经营场地的所属全体员工,做好员工的在岗培训,依据酒店已有规定行使对员工的奖罚权力。

3、受聘期间,负责所有经营部门和经营场地的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以保证酒店经 营活动的正常运营。

四、受聘人的工作条件

1、为支持受聘人顺利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任务,酒店将提供正常经营费用和成本以外的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年连续________年资本重置投资的平均数的资金用于部门经营场所的经营设备、设施的改造更新。

2、为支持受聘人完成董事会委托的职责范围内各项管理任务,酒店将会尽最大可能给予受聘人负责经营的其他各种外部环境的社会关系的支持和配合。

3、为了支持受聘人作为酒店高级管理负责人行使管理职能,酒店董事会只批准年度经营;批准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命、奖罚;批准3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买、淘汰;其他财务、工程方面的39;责任另由董事会委托专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以外的任何事项均无需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五、受聘人待遇

1、受聘人将实行年薪制,完成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利润指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履行已承担的受聘人职责,将发放年薪 万元(含税),如果未能完成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尤其是未能完成年度利润计划指标,将以已完成利润为基数按比例发放年薪。如完成年度经营利润90%,则发放年薪的90%。超额完成经营计划利润指标部分,酒店将按比例给予奖励。即超额完成10%以内,酒店将另外给予受聘人超额部分30%的奖金由受聘人个人支配;如超额完成11%至20%酒店则将另给予受聘人超额部分40%的奖金由受聘人个人支配;如超额完成21%以上,酒店则将给予受聘人超额完成50%的奖金由受聘人个人支配(税后提取。)由受聘人个人支配的奖金亦可由受聘人认为需要分配给.其他主要协助工作的同事。

2、酒店将为受聘人和其它员工一起办理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有关保险。

3、酒店将为受聘人提供完善的生活条件,如:专用办公室、客房套房住宿,可在各餐厅工作用餐(不含酒水)。

4、可享受每年一次的二十天有薪探亲假及双程经济仓机票,配偶及未满十八岁的子女每年可来酒店一次探亲,居住时间可在三个月之内,同时可提供双程经济仓机票。

5、可享受酒店为受聘人提供的医务治疗,如遇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经酒店医生和董事长同意,可到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酒店负责报销70%,其余部分自理。

6、如果因工负伤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终止

1、试用期满,如不能继续聘任,则发放相同于年薪的十二分之六的工资以示聘任合同终止。

2、合同期间,如果受聘者因严重失职造成经营混乱,酒店财务受损,或有触犯刑律、治安处罚条例行为,或被当地司法机关起诉、追究,则聘任合同终止。酒店不发放年薪但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3、受聘人累计住院治疗九十天以上(含九十天),累计非假日请事假离店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聘任合同终止。酒店将根据受聘人受聘时间折成年薪按比例发放。

4、如果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试用期内,受聘人提出辞职,需偿还公司在受聘人开始到任时提供给的,自受聘地至酒店的机票火车票船票的费用。此外,凡属未完成合同期而提出辞职的,公司将不负责受聘人返回受聘地的费用。

5、酒店如需中途解散本合同,需提前十天通知受聘人,并在受聘人办理完各种离职手续后,支付受聘人相当于受聘人离职当年的全部年薪及相当于50%年薪的奖金。(税后提取)

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酒店管理公司

本着公平、公正、真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为年。

三、工资及管理费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

乙方所派厨房人员工资:(大写)元每月;

前厅人员工资总额:(大写)元每月;

管理费(大写)元每月;

三项合计:(大写)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日支付乙方全体人员完税后工资,由乙方进行分配。工资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滞纳金按10%每日计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术人员到酒店指导工作时,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员工的交通费用应在人员到达的当天甲方给予报销。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无偿为乙方所派人员提供适当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设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员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

(2)甲方有权根据酒店实际营业状况与乙方代表商议人员的统配。

(3)合作期间,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前厅经理、厨师长的话费(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店其余管理人员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及公共汽车)。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水平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可由乙方负责另行调配。

(5)乙方所派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酒店进行指导,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暂住证等各类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2)乙方负责酒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

(5)乙方有权掌握酒店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

3、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收集市场信息反馈等。

(2)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双方配置人员进行增减。

(3)方案1、乙方运作期间甲方每月应付管理费 元,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万元,超出总营业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为提成;超出20万元(含20万)以内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5%;超出30万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8%作为提成。管理费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运作前三个月甲方正常交纳管理费,三个月以后乙方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万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费,按照总营业额提取提成作为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万元以内提取总营业额的2%作为乙方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万元至万元内按照总营业额提取2.5%作为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万元以上按照总营业额提成3%作为乙方管理费。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方案1或方案2)

五、本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并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应提前三个月签定合同,协议自动延续。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若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人员两个月工资共计大写元作为违约金。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酒店租赁合同协议篇五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称“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xxx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相互信赖、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之下述用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应作如下解释: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意指在“场地”构成酒店的各类建筑物和与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的设施设备及数量。

2、“经营物料”意指所有应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帘布巾饰品、金属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质类似的物品。

3、“经营物品”意指所有的纸类应用品、清洁用物品以类似的消费品和存货。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维修材料及与其性质相类似的物料。

5、“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6、“经营毛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缴纳的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7、“基本管理费”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限内提供服务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该酒店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8、“鼓励管理费”是指委托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该酒店经营毛利润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9、“营业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食品主、辅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经营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酒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费用,主要分为人工成本费用、能源燃料费、广告宣传费、物料低值品、日常维修费、坏账及存货亏损、实际应酬费、其他管理财务费、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及管理方派出人员工资用等九个部分。

11、“非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经营无直接关系,一方无法控制、由委托方处置的费用。下列费用属于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性毛利润时应予除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利息、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项目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建筑物财产保险和机器设备保险;项目开办费;管理方收取的鼓励管理费;其他经委托、管理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品牌约定

委托、管理双方合作方式为:全权委托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开业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称暂不定,双方再协商确定。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叁(3)个月前,委托、管理双方协商是否续签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年。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合法经营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续。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厅、娱乐、商业经营点的商标专用权证、营业执照和安全、卫生等相关许可证照。

2、委托方应将一个可以正常营运的“酒店”一次xxx给管理方经营管理。并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以使管理方能够正常地实施对“酒店”的经营管理。

3、委托方应保证管理方作为合同期限内“酒店”的唯一经营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活动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维护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拥有对酒店的独立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期间,其经营管理权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应会同管理方共同进行盘点、并确认盘点后的清单。委托方应在将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时,将“酒店”完整的图纸和盘点清单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为“酒店”提供足够的经营所用资金,以保证管理方可以迅速展开各项营运操作。经营资金一般为年度营业收入预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业主代表一名、会计一名。其中业主代表担任“酒店”副总经理,进行委托、管理双方的协调工作,会计对“酒店”财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和审核权。除发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外,委托方派出人员须服从管理方派出总经理管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应在事先通知酒店总经理的情况下,可在合理的时间了解酒店经营状况,包括查阅账本与记录。

8、委托方对住宿、会议、餐饮等设施有按照约定时间、数量及价格优先使用的权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签单消费的权利,消费额计入“酒店”营业收入。

第四条管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本合同规定对“酒店”的运营提供服务,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招聘、培训、管理员工,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2、实际工作中凡预算外的开支,管理方另行报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对酒店固定资产的任何处置必须报委托方批准。

4、由委托方购置的设施设备,须向管理方提供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委托方负责协助管理方联系厂家(供应商)维修保养及质量索赔等事宜。

5、管理方在经营管理“酒店”时,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书面方案和预算获得委托方批准的前提下,在双方约定的职责权限内对酒店进行改、扩建和装修,包括必要的更换、改进、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设备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经营管理标准。

6、管理方应每年适时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如管理方“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财务、人事、质量、工程总监及有关业务的专家),到“酒店”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义聘用、聘请或任命第三方的专业人、代理人、律师或常年法律顾问。

8、在委托方按盘点清单将设施设备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负有保管和保全的责任,除按折旧年限及正常使用损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原因导致人为损坏或失少的,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酒店筹备期间的特别约定

1、委托、管理双方约定本“酒店”筹备期不超过天(从开业日向回倒推),具体筹备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筹备期开始,双方约定的本项目派出人员将到“酒店”现场或双方认可的场地工作。项目人员工资将开始支付。

3筹备期间,委托方负责管理方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用。

4、筹备期间,管理方为“酒店”开业准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培训费、交通费、招聘费、食宿费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应在“酒店”营业账目中的“开办费”项目列支。

5、筹备期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确定“酒店”的市场定位;制定“酒店”价格政策、促销方案、奖惩制度;制定营业流程和后台管理程序;协助业主采购营业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经营物料、经营用品、工程物料、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编制营业预算;组建管理部门;整体定岗定编;落实招聘培训计划;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协助确定员工制服的设计、制作;制定详尽的营销策划方案;制定广告宣传方案;员工技能培训;“酒店”开荒;筹备开业典礼。

第六条酒店正式经营期间的特别约定

管理方在合同签署后,筹备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酒店”开业工作。至少开业前三个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工作。

委托方应保证“酒店”正式经营时,其各项功能完备,各类家具设备与经营物料、用品准备就绪,具备使用条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注入“酒店”足够的经营资金。

双方商定“酒店”开业日为年月日。如果变更开业日期,委托方应至少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双方在此通知的基础上商定实际开业日期。

委托、管理双方约定“酒店”开业日/试营业日即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日期的开始。即告管理费的提取日的开始。

第七条管理方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委托方应自“试营业日”起,以逐月结算方式,经营收入不计入应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赢得的经营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体为,在经营管理期内,根据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费标准为:

1、基本管理费:合同期内,按每月“酒店”经营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费”。

2、鼓励管理费:管理方按“酒店”经营毛利额提取“鼓励管理费”。具体标准为: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100万(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300万(含)—4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3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400万(含)以上,按经营毛利润的40%提取鼓励管理费。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费的具体日期和方法确定为:

基本管理费: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个月的基本管理费。鼓励管理费: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鼓励管理费。

4.因各种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条款,而发生延迟支付时,延期支付给管理方的人民币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

第八条财务事项

1、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