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加工的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优质8篇)

小编:紫衣梦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下列零部件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工内容

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其它零部件。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4、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乙方必须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给予甲方答复并及时处理。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地点

1、交货的时间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地点:甲方工厂

第七条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包装:由乙方提供并回收使用。

2、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质量保证与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工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乙方应免费给予维修、重作或退换。

2、如果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3、交给甲方的'产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1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因甲方所出计划,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当一方提出收回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三

原告沈阳市百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特公司)与被告沈阳市姚千建筑材料厂(以下简称为建材厂)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4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陈林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田丽、周蒙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x年12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标的额为1040万元的水泥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约定分别于xx年12月17日,xx年1月21日、2月6日、3月6日、3月11日给付被告345万元的水泥杆预付款。预付款给付后被告却没有约定履行合同,之后原告多次催要货物,但时至今日被告也未给付原告一根水泥杆。既然被告无货可供,原告便要求被告返回预付款,但几年来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欠款未果。xx年10月原告请求沈阳苏家屯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帮助追要欠款,经侦支队帮助催要多次并调查取证和查阅了相关材料。到目前为止原告一直没有停止催要此款。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原告的供货方电力公司的施工受到严重影响,延误了工期。为此使原告蒙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综上,请求法院判令建材厂返还345万元水泥杆预付款及利息8.30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建材厂辩称:对与原告订立合同及收取345万元预付款(其中含30万元运费)的事实无异议,但我方已生产水泥杆17099根,价值4445,740元,上述水泥杆已由原告委托的沈阳农电水泥杆厂提走。且我方多次催促原告提货,原告迟迟不提货,给我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原告百特公司作为甲方于xx年12月1日同作为乙方的建材厂签订一份水泥杆收购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电杆40000棵,每棵杆单价260元,要求乙方从xx年12月1日至xx年6月末完成,要求质量符合gb4623-94《环型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国家标准。提货方式为如汽车运输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派车,乙方负责装车,货物以出厂数量为准。结算方式为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付当月运出水泥杆数量的50%金额,每月应付提货的45%,扣5%的质量保证金,经核实没有任何问题待下月初付清。同时,合同还约定了其他条款等。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分别于xx年12月17日,xx年1月21日、2月6日、3月6日、3月11日给付被告345万元的水泥杆预付款,其中含运费30万元,被告建材厂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供应水泥杆。

上述事实,有委托加工合同,收款收据,庭审笔录等凭据,在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水泥杆委托加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认定有效,双方均应恪守。被告未依约履行交付水泥杆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且其违约行为致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百特公司因而享有合同解除权,现其要求返还预付款项及占用该款期间的利息请求有理,应予支持。关于被告建材厂主张原告已委托他人提走水泥杆一节,因被告建材厂未能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与原告百特公司之间存有委托关系的事实,故被告建材厂的该项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至于被告建材厂所提其已按约履行,违约原因系原告迟延提货所致的主张,对其主张的事实因其亦未能举证加以证明,故该主张亦不能成立。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沈阳市姚千建筑材料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百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预付款及运费345万元。

二、被告沈阳市姚千建筑材料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百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占用上述款项的利息(从占用该款项之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付)。

上列款项如逾期给付,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27,302元,由被告沈阳市姚千建筑材料厂承担,并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xx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xx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xx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oem方式提供软件产品给乙方销售代

理达成如下协议:

oem产品为,乙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oem预付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项后光盘)(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由乙方销售该oem产品。该产品的外包装及用户手册等相关文档可由乙方更改。

乙方销售成功后向甲方按代理价支付产品费用后,由甲方提供加密狗和注册码给乙方对直接用户软件进行注册。

乙方需支付的货款可从预支货款中扣除,当需支付的货款超出预支货款时,需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代理产品的软件光盘和使用手册;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9.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该oem产品的唯一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可享有直销,或在其销售网络设置代理销售商;

4.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

5.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

6.乙方必须尽力推广oem产品,并及时支付款项;

7.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软件代理渠道价格表

2、授权书

3、产品证照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六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七

定作方: 承揽方: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的合同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项目

数量

价格(元)

技术要求

交货期

见合同附表

见合同附表

说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加工服务时,甲方完全按照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期限进行操作,具体细节详见附表。

2.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并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付合同金额总数的______预付款,甲方方可进行生产。乙方因故中止或终止本合约,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乙方。对遗留物品及阶段性成果,甲方有权自由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但在合同中止时,双方也可另行商定处置方式。

3.甲方在产品加工完成后,乙方将余款结清,同时甲方将产品交付乙方。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抗原出现问题而影响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时,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各种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经济补偿。

5.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实验,并保质保量完成。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