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实用5篇)

小编:紫衣梦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篇一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篇二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

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

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

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

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

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

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

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可另附清单)

二、本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规、规定执行。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双方协议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核准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买卖中适用本合同。)

监制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部门: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篇四

段落一:引言(200字)

合同警察作为一种新型警务模式,已经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作为一名合同警察,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模式的独特之处。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不仅深入了解了社区的安全问题,还与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在此,我将分享一些在实践中获得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够对同行们有所帮助。

段落二:培养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200字)

作为一名合同警察,我首先深刻地体验到了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的重要性。合同警察是直接面对居民群众工作的一线人员,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待自己的工作。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使命,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区的安宁与和谐。

段落三:注重有效沟通和倾听(200字)

在与居民接触的过程中,我意识到有效的沟通和倾听是建立良好警民关系的关键。作为合同警察,我们必须耐心地倾听居民的诉求和意见,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与居民的密切接触,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社区的需求,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安全需求。同时,我们也要注重与居民之间的正面互动,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了解。

段落四:深度参与社区建设(200字)

作为合同警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是我体会到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实践中,我参与了社区的安全巡逻、矛盾调解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工作,为居民提供了全方位的安全服务。通过与社区居民的密切合作,我们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了多元化的合作网络,共同为社区的安全和稳定贡献力量。

段落五:不断学习与提升(200字)

作为一名合同警察,我深深地意识到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必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学习新的执法技能和知识。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我逐渐提升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更好地履行合同警察的职责。

结束语(100字)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感成为一名合同警察是一份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作为一名合同警察,我将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安全服务,为社区的安宁与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坚信,在全体合同警察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构筑起更加安全、和谐的社区。

合同延期违约金索赔篇五

第一段:引言(字数:150)

合同警察作为法律保障的执行者,经历了许多独特的经历和艰难的决策。在这个职业中,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道理和宝贵的经验。通过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我意识到建立良好的合同关系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讨论合同警察的使命和责任,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

第二段:使命和责任(字数:250)

作为合同警察,我们的使命是保护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我们有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维护法律秩序。一方面,我们要确保双方都遵守合同的规定,并负责解决合同纠纷。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保护弱势方的权益,防止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对他们造成伤害。在实践中,这需要我们具备公正、专业和审慎的态度。我们必须秉持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地处理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和合法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字数:300)

处理合同纠纷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和策略。首先,我们应当注重调解和调解。通过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解释合同条款,我们可以为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来解决纠纷。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规定。其次,如果调解无法成功,我们可以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争议。这可以包括提起诉讼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我们必须始终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并确保公正和透明。此外,我们还应当注重预防和教育,致力于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和意识。通过加强对合同法的宣传和教育,我们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第四段:经验和教训(字数:300)

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首先,我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一个公正、明确和全面的合同可以为相关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避免纠纷发生。其次,我明白了沟通的重要性。通过与当事人充分交流和沟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有利于解决纠纷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最后,我注意到了出色的调解和决策能力的必要性。在面对复杂的合同情况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关键信息,并作出合适的决策。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第五段:结论(字数:200)

作为合同警察,我意识到这个职业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精神。通过处理合同纠纷和维护合同秩序,我们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同时,这个职业也为我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来学习和成长。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和教训,我相信我会成为一名更出色和全面的合同警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结及转移(字数:100)

通过合同警察的工作,我们可以了解到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性和方法。我们需要始终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沟通、调解和合法手段解决争议。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使命,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合同环境。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坚持,我们一定能够成为出色的合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