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汇报(精选8篇)

小编: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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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有效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都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尘办[2008]7号文件要求和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待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

第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施行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或围挡,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并在大门外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

第五条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并在大门内

侧设置排水沟,二次以上沉淀池,(沉淀池上面应用安全硬质材料覆盖),铺设条形水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第六条 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待建区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在建区域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区域由建设方负责。

第七条 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硬化。路面应保持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第八条 施工现场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地外临时通道应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第九条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严禁高空抛洒。

第十一条 运输沙石、土方、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第十二条 施工场地内各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设置围挡,并且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有专人负责清扫,定期洒水,建渣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第三章 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成立扬尘治理检查机构,制定严

格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从土方开挖到总平施工全过程实施定期检查,对片区工程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制定专人负责扬尘治理。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人员的到岗情况,对施工单位造成的扬尘污染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对整个施工过程扬尘治理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建立扬尘整治机构,落实责任人,做好扬尘治理日常检查记录,现场配备专职保洁员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投资200万以内(含200万)应配备1人;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200~1000万(含1000万)应配备2~3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市政工程投资1000万以上的一成立3人以上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小组。

第四章 罚 则

360号的要求进行扣分处理,并在网上、新都电视台及新都资讯进行曝光。

第十八条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土方开挖并造成扬尘污染的,将对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第十九条 凡被举报扬尘污染并经查属实的或被省市媒体曝光的建设工地,将对相关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顶格处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未履行扬尘政治职责,同一工程因扬尘治理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二次及以上的,未按规定支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将视情况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其开发资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凡因同一工程扬尘治理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二次及以上的,取消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一年内参与新都区国有投资工程投标资格,停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区执业资格六个月,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分值作相应的扣减:

(一)被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每次减1分,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综合评价将为不合格。

(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接到相关单位移送督办的,被媒体曝光的建设工地每发生一次,减3分。累计3次以上的,综合评价将为不合格。

(三)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0分。

(四)受到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5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未在调查通知和规定时限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处理的、或经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对该工程经行评价和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新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二

一、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现场必须在出入口处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景观式实体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2.5m,达到整体、统

一、美化、亮化。

3.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出入口不能随意设置,数量不得超过2个,出入口应采取混凝土硬化,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4.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楼层抛撒废弃物。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施工区应采用不同的硬化、绿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6.施工现场围墙四周、塔吊、楼层四周及场区起尘部位和道路两侧,均应安装自动喷淋装置。

7.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接入郑州市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

8.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1—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盖网防尘。

10.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1.渣土、混凝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非市政道路区域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3.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4.夜间动土施工期间,必须按要求落实属地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并按要求落实扬尘管理措施。

二、拆除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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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除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扬尘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四周安装在线监控,并把拆除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

3.拆除现场出入口按规定只能设置一个施工出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4.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实体砌筑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

5.工程拆除必须在四周安装喷淋设施,喷洒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拆除现场,如固定喷洒范围不能覆盖的,应按每台拆除机械配一台喷雾车实施降尘,喷雾高度达不到的,应在拆除建筑物内安装洒水管道或在楼层内满铺和在不同高度悬挂塑料盛水袋,必须保证湿法作业,抑制扬尘飞散。可在和拆除工地相邻建筑物上架设水炮实施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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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完毕。

7.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和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拆除垃圾在装载过程中必须实行湿法作业,出入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工程名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上应安装喷淋设施,城区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郊区不低于2.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防水底座必须与施工地面密封,施工现场扬尘及污水不得溢出施工现场。

3.市政工程保通路必须由设计单位设计,达到通行标准,施工质量不得低于设计标准,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裸露土方应采用密目式防尘网严密覆盖。

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6.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7.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8.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进入施工现场内运输渣土。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9.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0.施工单位每个施工站点应配备名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的紧邻道路或场地环境卫生。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3-5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四、待建空地

1.各待建空地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项目名称、—5—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一、美化、亮化。应确保围墙外地面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污染。

3.渣土清运后三个月内开工的,必须采用密目式防尘网全方位进行覆盖。三个月以上开工的必须按要求进行硬化或绿化,并指定专人定时进行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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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三

为确保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区环保局近日制定年工作计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落实,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切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及工作水平,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服务。

一是针对辖区餐饮企业已基本完成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的实际,严格环保审批,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二降”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城市民用燃料清洁化和垃圾处理无害化工作。三是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生态经济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后期评价制度。

一是明确责任,定期考核,确保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二是坚持制度,严格审批,坚决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坚决把住环保“入口关”。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四是依法收费,严格追缴,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开征面,确保全面足额征收,为污染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五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辖区企业和市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六是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单位减排管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七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全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八是进一步加大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九是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信息库建设工作和总结工作,迎接国家和省市污普办的检查。

1、严查重管,大力加强辖区水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检查考核,严格执法,严格审批,加强对污染源单位日常环境监察和长效管理,确保治理成果。二是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小关湖片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尽快完成对“阿科蔓水生态技术”的效果考察,拟制设计方案,抓紧落实治理工作;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截污沟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加强当地村民环境意识教育,努力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强化综合治理,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小关湖片区内违规经营项目依法进行取缔和治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贵阳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完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威胁阿哈水库水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区域禁批制度,在推进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严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确保《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防反弹,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成果。

坚决执行市政府《通告》精神,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辖区燃煤供热装置的反弹,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努力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治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以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集中治理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年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处置和达标排放。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四

一、工作目标

201x年,“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201x年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备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运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施行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备,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郊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3.交通道路扬尘管理

对郊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郊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运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工夫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施行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施行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附送:

扬苗苗先进事迹材料学习心得

扬苗苗先进事迹材料学习心得

迹。被全市人民称为公交行业的“微笑天使”。作为残联机关,面对服务对象是残疾人,始终坚持“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经常深入一线,切实解决残疾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做到“四个不让”,即:

不让文件在自已手中耽误,不让差错出现在自已身上,不让工作在我手中截留,不让服务残疾人受冷落,进一步弘扬“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精神。在服务残疾人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做表率。二是学习扬苗苗同志,切实增强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本领。杨苗苗同志始终把百姓装在自已心中,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安全当作 一流的服务水平,创造一流的工作效率、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残联理事长陈迅在全体机关大会上强调,学习杨苗苗,必须坚持实干为荣,以实干争先,以实干为出发点,机关工作可以讲“一分布置、九分落实”。正确的决策确定后,需要花更多的心思、投入更大精力认真实干,好的思路、好的方法、好的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在实干上下功夫,今年工作已经过半了,年初确定的大政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已十分明确,重点在崇尚实干、创先争优上工功夫,在末端上抓落实。否则,只发召开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再好的思路和措施也等于零,再好的决策部署会落空。总之,残联机关在学习杨苗苗同志关键在实践,重点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特别是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业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上级领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裸露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六

为促进全社区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快我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美化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乡为主题,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整治村级环境卫生、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以四边三大(路边、水边、屋边、田边、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乡村文明卫生意识,建立镇督导、社区负责、组管理、户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村容整洁,家园美好的目标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定: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定经费。

五有:一是有思想认识:社区、居民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全社区每一位干部、群众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有必需设备: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池、焚烧池和堆沤池;三是有保洁人员:按每个居民小组配备1名专职的保洁员,并落实相关工资待遇和考核方案;四是有工作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定责任区、定期对各组进行考核评比;五是有长效机制:要以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工作,有活动阵地,有宣传发动,有考核评比,有奖惩办法;有经费保障。

五无:一是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桥边、河边、山边、田边、河道、沟渠、池塘无暴露、漂浮垃圾;二是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三是无散养家畜。农户饲养的猪、牛、羊等都要实行圈养,做到不散养;四是村内道路无坑洼、积水现象;五是无旱厕、露天粪池,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

(一)宣传发动

1、召开专题会议。社区召开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评比细则;社区以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宣传治理行动重要意义,调动全民参与。

2、发放宣传资料。社区统一印制关于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由居民组长发放到各农户;悬挂10有关治理行动的宣传横幅。

3、浓厚整治氛围。社区开展相应的宣传发动活动,并不定期在农村广播中播出,形成一个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的高潮。

(二)设施建设

各居民小组配合社区对原有垃圾池数量进行摸底,并按照需求,合理安排新增垃圾池、焚烧池、堆沤池数量及位置,报社区支居两委审批确定,由社区自行组织人员按标准建好。

(三)集中整治

1、规范垃圾处置

(1)社区为每个居民小组配备1名专职保洁人员,并落实相关工资待遇和考核方案;负责各组环境卫生清扫和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

(2)社区每1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桶,并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池、焚烧池或堆沤池,全面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2、整治环境卫生

(1)清运积存垃圾。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清除道路沿线、河沟、坑塘内积聚的垃圾渣土。在全社区范围内打一次全面的、漂亮的积存垃圾清理战役。

(2)治理乱堆乱放。清除道路两厢的私搭乱建,整理主、次干道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腾退绿化用地,打扫庭院内的卫生,社区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开展以绿治脏、以绿治乱活动,选择生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3)垃圾分类减量。各农户在清理垃圾时,对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禁止煤灰、建筑垃圾入池。

3、落实保洁责任

(1)区域划分。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分工为各组保洁员全面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明确责任。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垃圾分类的范围和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

(3)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调动居民参与村庄整治,社区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强化居民组长、妇女组长、党员的监管责任,对每家每户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卫生环境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一)完善组织机构

要充分认识到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于促进我社区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抓手,社区专门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二)明确职责分工

1、社区支居两委结合实际,成立卫生保洁机构,落实专(兼)职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监管,考核检查,工具材料管理,费用核算,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保洁人员、制定保洁制度和垃圾处理制度,实施户保洁村收集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社区干部为环卫专干,制定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具体方案,并报至镇领导小组;按实际需求配备专职清扫保洁员,具体负责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签订合同并报镇爱卫办备案。

2、各联组干部负责召开所联组居户会议,研究环卫设施落实,保洁人员配备,保洁制度建立,落实工作经费,严格坚持工作标准,并负责所联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日常督促检查考核。

3、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重大事项决策、有关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

1、社区搞好原有垃圾池的维修,有计划地增加垃圾池、焚烧池和堆沤池。

2、新建垃圾池、焚烧池和堆沤池数量、位置由居民小组申报,经镇爱卫办逐一确定后,由社区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年终统一下拨资金。

3、社区运行经费采取村组投入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启动环境卫生整治一事一议,按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基数,向居民以每人每月1元以上的标准征收专项经费(五保户和低保户可免于收取),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统一收支,专门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及支付专职保洁员、清运员工资和考核奖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

社区把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每个居民小组的考核结果与当组的联点社区干部报酬挂钩。

1、考核对象:17个居民小组

2、考核办法:

社区采取每月检查曝光、每季度考核排名、每年奖惩兑现的方式。

3、奖惩办法:

(1)在考核中,获社区季评比前3名的居民小组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居民小组停发当季的环卫奖金。

(2)对全年累计获得季评比前3名2次的居民小组另奖励200元,累计获得季评比前3名3次的居民小组另奖励300元。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社区保洁人员会议,年终开展环保卫士评比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

(5)全社区范围内评选十户卫生示范户,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6)全年4次季度排名均倒数3名的,扣发保洁员当年的工作奖金,并在年底更换。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七

为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关于动员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实施方案》(兴委办发(xx)12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xx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现农村积存垃圾清运全覆盖;实现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普遍开展“四清四化四改”和“五面清洁”行动,依据布局规划,引导村庄分步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创建。

1、治理厕所粪污。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消除露天粪坑,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利用,完成xx村户厕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卫计、各行政村等)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完成戎家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接通集镇微动力污水处理站。(责任单位:环保、村建、各行政村等)

3、提升村容村貌。普遍开展“四清四化四改”和“五面清洁”行动,(“四清”指清运垃圾、清理杂物、清洁庭院、清除违建;“四化”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改”指改路(道路提档升级)、改厕(户厕改造)、改房(危房改造)、改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分类减量);“五面清洁”指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坡面清洁无垃圾杂物、路面清洁无障碍物、立面清洁无乱涂乱挂物、院子里面清洁无乱堆乱放物)。xx年9月底前,实现农村积存垃圾处置全覆盖;xx年底前,实现农村“五面清洁”全覆盖和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财政、村建、环保、卫生、水务、城管、林业、农技、公路、各行政村等)

4、推进水环境治理。以“六项行动”(即水环境整治、河道清障、非法定置渔具取缔、村庄河道治理、河道岸线保护、涉水违建处置)和蟹塘水草排放管理为抓手,实施水环境集中治理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水务、水产、环保、各行政村等)

5、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对照“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十八字目标,研究制定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使特色田园乡村成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先行地,乡村改革的前沿地,寄托田园乡愁的承载地,生态经济发展的主阵地。(责任单位:村建、国土、各行政村)

1、编制行动计划。紧扣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专项指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编制镇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资金筹措方案、农民参与机制、工作的组织推进等内容。

2、落实政策支持。镇财政采取整合涉农资金、财政专项安排、积极上争引导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村吸引社会资金以ppp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等政策,优先保障规划发展村庄的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感、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xx〕22号),做好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xx年xx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xx年续建138户。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xx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xx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