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械设备加工合同 机械加工合同(优秀5篇)

小编:念青松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机械设备加工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__________份,由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_____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年___月___日

机械设备加工合同篇二

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

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

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

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20xx年 月日

机械设备加工合同篇三

乙方:x x x 身份证号码:xx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愿意追随甲方以谋求发展,依据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特制定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提供给乙方一个不计费用的办公地点(本公司的一张办公桌和通讯设备)供其使用,同时还提供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展业务工作,不受考勤时间的约束,自行安排办公时间。

第二条:乙方自行解决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可随时安排并配合乙方开拓业务;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会议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所有客户在终止合作协议后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为己有。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包括:铸造,冲压,机械加工。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提成范围依据所述的第五条,其业务提成为方式为:甲方按乙方协定确认的产品加工费的单价计算收取;产品加工费的差价多余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签定的合同价款扣税后核算支付结清;结算付款方式为:以客户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实际到帐金额结清。

第七条:甲方应按乙方委托签定的产品加工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其产品质量的检测与验收,乙方按委托加工产品合同的约定来检测并验收产品。如甲方加工的产品与乙方委托加工合同技术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损坏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九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业务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领取合同时的备案登记。乙方携带合同的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此合同须按时返回,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业务提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支付完为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达成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协商不成之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本协议共壹页,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加工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机械设备加工合同篇五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由承揽方承担。

3、 运输方式:承揽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后,定作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承揽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定作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承揽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承揽方承诺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定作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