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认证中心工作总结(大全9篇)

小编:碧墨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一

(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条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十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取得法人资格;

(二) 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 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 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一) 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

(二) 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批准和登记,还应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二)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认证机构资质申请之日起4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企业名录。

第十三条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

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

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

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十条认证机构不得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也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

第二十一条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对认证、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第二十三条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认证结论经认证人员签字后,由认证机构负责人签署。

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认证结论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第二十五条获得认证证书的,应当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不得利用产品、服务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管理体系已通过认证,也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已通过认证。

第二十六条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标志。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推行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妨碍社会管理,不得有损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十七条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第二十八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统一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三十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标志,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十一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目录的,应当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时简化检验手续。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从事列入目录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是长期从事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且已经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认可、具备从事相关认证活动能力的机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从事列入目录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确保在每一列入目录产品领域至少指定两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机构。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前款规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事先公布有关信息,并组织在相关领域公认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评审;经评审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照资源合理利用、公平竞争和便利、有效的原则,在公布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名录及指定的业务范围。

未经指定,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第三十四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均可自行委托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第三十五条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在指定业务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方便、及时的认证、检查、检测服务,不得拖延,不得歧视、刁难委托人,不得牟取不当利益。

指定的认证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

第三十六条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开展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独立开展认可活动。

除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其他单位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的,其认可结果无效。

第三十八条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可以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以保证其认证、检查、检测能力持续、稳定地符合认可条件。

第三十九条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当经认可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认证活动。

第四十条认可机构应当具有与其认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建立内部审核制度,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一条认可机构根据认可的需要,可以选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应当是相关领域公认的专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认可规则和程序,具有评审所需要的良好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二条认可机构委托他人完成与认可有关的具体评审业务的,由认可机构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四十三条认可机构应当公开认可条件、认可程序、收费标准等信息。

认可机构受理认可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

第四十四条认可机构应当在公布的时间内,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完成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评审,作出是否给予认可的决定,并对认可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认可机构应当确保认可的客观公正和完整有效,并对认可结论负责。

认可机构应当向取得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并公布取得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名录。

第四十五条认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注册。

第四十六条认可证书应当包括认可范围、认可标准、认可领域和有效期限。

第四十七条取得认可的机构应当在取得认可的范围内使用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取得认可的机构不当使用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认可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可证书,并予公布。

第四十八条认可机构应当对取得认可的机构和人员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定期对取得认可的机构进行复评审,以验证其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取得认可的机构和人员不再符合认可条件的,认可机构应当撤销认可证书,并予公布。

取得认可的机构的从业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设施、自行制定的认证规则等与认可条件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认可机构。

第四十九条认可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可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第五十条境内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应当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二

总结:本次检查准备,是由文件修订开始,通过对各部门职责划分细化,对体系运行的系统化有较为全面的理解。通过解决验证报告、物料管理、厂房及设备登记等紊乱问题或缺漏,对历史检查提交报告、过往验证执行情况、物料使用情况、体系文件归档情况进行系统性疏理,输出各项执行方案与其他部门协调执行。

同时,准备期间对全厂进行2轮体系考核(gmp)法规培训、qa管理系统培训、生物制品培训等,并完成5份风险评估/总结报告,5份法规评估。因此对于法规、体外诊断试剂法规的兼容性理解更深。

检查期间老师应答

检查前重点整理过,因此备查时已经准备完整,心态上就能积极与老师互动,了解更好的解决办法;系统问题永远不能大意,由点到面是老师的专长;物料是否与注册一致,永远是证据链的基础,时刻保持高度戒备;体系记录一个都不会少,都得一个个过、而且会串着来,永远不能有侥幸。

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三

gsp认证跟踪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企业于2002年8月成立,现有工作人员4名,药学技术人员7名,其中药师1名,从业药师5名,执业药师1名。

二、对gsp认证检查中存在的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

我企业在gsp认证检查中存在5项一般缺陷:

1、(6703)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等区域未严格区分;

2、(6704)企业经营场所营业用货架、销售柜组标志不醒目;

3、(6804)企业配置的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不够;

4、(7709)个别药品堆垛间距不够;

5、(7713)部分药品陈列放置不够准确。针对以上缺陷,分别进行整改,目前(1)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已分开;(2)营业用货架、销售柜组已贴上醒目标志;(3)添置了温湿度设备;(4)已保证药品堆垛间距足够;(5)重新检查所有药品,使陈列药品放在准确位置。

三、自认证以来企业gsp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职责

为全面开展、实施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本企业首先结合企业

实际和gsp要求,修订和完善了20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质量职责,并及时对药店全体员工进行了学习和传达。为确保各项制度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企业将每(年、半年、季度、月)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结果与员工奖金挂钩。

(二)人员培训

本企业7名药学技术人员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均进行过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企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近一年来,企业自行组织各类培训12次,其中药品管理法制培训5次,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培训3次,药品专业知识培训3次,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gsp培训1次,执业药师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考核通过。

(三)首营及药品购进验收

本企业购进药品严格按照药品购进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对供货单位、购入药品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严格审核,与供货单位每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明确质量条款。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并建立了购进记录,票、帐、货相符。

对购进的药品,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验收中,按照要求对药品的外观性状以及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首营品种须有该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四)陈列与储存及药品不良反应

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本企业每季度对储存药品巡检一次,并建立养护记录,对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并记录。认证以来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五)销售与服务

本企业在销售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营业员能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营业场所内设有咨询台,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了顾客意见簿。对顾客提出的批评或投诉能够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店堂内无非法药品广告。

2011年5月9日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四

年初以来,市场^v^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抓改革、优环境、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为主线,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正监管,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印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目前,我市企业开办时间达3日以内。

(二)研究最大限度实现办照即可经营。按照《负面清单》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梳理出1929项“办照即经营”事项;针对许可方可经营事项,拟提出承诺即经营事项145项。

机、一公开”监管的方案》,建立和完善10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编制市场^v^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共17章2万余条。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企业主动歇业3家,“挂证”收自查报告书2060份;企业换证变更及认证事项122家。开展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排查化妆品经营企业831家、排查美容场所262家,排查出存在风险隐患企业87家。排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全市共排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占企业总数的100%;经营单位1298家,占企业总数的68%;医疗机构947家,占企业总数的64%,整改问题78个,立案3起。

(三)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监管,抓好3家重点企业问题整改,撤销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开展危化品隐患排查,排查企业5家,储油库3家。开展化肥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共抽样97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9个批次。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共检查重点商超、批发市场4家,监督抽查儿童玩具等产品65批次。对2家企业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

三、全面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一)强化管理工作。深入落实全省质量大会精神,选树3家行业领军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标杆引领工程;选择12家重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工程;对105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工程。推进政府质量奖,开展省名牌产品确认,核查52家省名牌企业,有47家企业仍具备省名牌条件。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五

2、早睡早起,使人健康、富有、明智。——^v^

3、预防胜于治疗。——狄更斯

4、有规律的生活原是健康与长寿的秘诀。——巴尔扎克

5、忧伤足以致命。——莎士比亚

6、一个人需要有一个目标来达到真正健康。——安德森

7、健康不是身体状况的问题,而是精神状况的问题。——艾迪夫人

8、健康的身体乃是灵魂的客厅,有病的身体则是灵魂的禁闭室。——培根

9、健康是人生第一财富。——爱默生

12、健康尤胜于财富。——雷

13、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全的体格。——朱文奴

14、快乐首先在于有健康的身体。——柯蒂斯

15、快乐最利于健康。——爱迪生

16、理想的人是品德、健康、才能三位一体的人。——木村久一

17、清洁仅次于圣洁。——培根

18、人的健全,不但靠饮食,尤靠运动。——蔡元培《运动的需要》

19、身勤则强,逸则病。——蔡锷《序及按语》

20、生活就是运动。人的生活就是运动。——[俄]列夫·托尔斯泰

21、生命在于运动。——伏尔泰

22、午夜前一小时的睡眠等于午夜后睡三小时。——赫伯特

24、一个人无法不变老,但是他可以抵制衰老。——塞缪尔

25、疾病是可以感觉到的,但健康则完全不觉得。——富勒

26、好静不好动,眼花耳朵聋。——佚名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六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一直是认证中心的重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案件当事人“罪与非罪”,关系到司法公证,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工作强度、难度都很大。今年烟台公安系统开展百日会战活动。案件数量增多,质量和效率要求更严。我们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范,把公平、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做好每个案件。截止目前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176起,认定案值710万元,无一起重新认定和复核裁定案件的发生。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按照市重点项目工程实施计划,我们积极投入到前期土地清表工作中,优质高效地做好地面附着物补偿价格认证工作。上半年,先后完成了新二中项目选址、滨海路观光大道、高速绿化带、棚户区改造、福利中心刘沟养老项目、中建材项目等33项市重点工程及各乡镇重点项目地面附着物价格认证工作,据统计共勘验果树良田1750余亩、房屋等建筑物12万平方米、管线7550米、经济树木17100株等,认证总金额约4236多万元。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的问题不断的被解决,新的问题不断的出现。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价格中心探索新思路,拓展新业务,以敢于担当的心态应对受协助方的特殊要求,做到一个案件都是一个创新,每一类案件都要有个新思路。今年,我中心与工商、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城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进行取缔。对现场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登记以备对案值进行认定。有力的配合了取缔工作。同时,今年在配合棚户区改造进行土地征迁同时,还派出两名精干力量,认真学习了棚改政策,测算棚改回购房价格。涉及商品房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案值18亿元。有力的支持了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20xx年,认证中心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创新观念和赶超意识有待提高,开展涉税价格认定工作思路不够,角度不够全面。二是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将作为一项长期制度贯彻好、落实好。三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很好的将具体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没有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将工作宣传出去。

1、以价格认定规定及价格认定规范实施我为契机,加强学习,稳步推进价格认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借助价格认定法制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继续与公安、法院、仲裁机构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兢兢业业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重点推进纪检机关委托的涉纪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及涉税价格认定工作。

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委托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及各镇(街)委托的重点项目的地面附着物补偿价格认证工作。严把价格关,最大限度的为各级政府节省财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一起因价格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

3、继续加强价格认证宣传和信息调查交流工作,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工作当作是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树立整个队伍良好形象的载体。同时,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动工作更上一层楼。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七

大学毕业五年的我,面对我们的学生,虽然也认认真真开展教学工作,但是以往的激情已渐渐消逝,目标也变得模糊了,但我并非想这样长久生活下去,我仍然想让自己积极起来、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让自己在工作上有所成就、在生活上过得幸福。这次到xx参加“xx首届中职教师企业意识培训”,我有了明确的目标(做一名受学生爱戴、受家长欢迎、让学校满意的人民教师),并要将所学的方法论、工具等灵活地运用到教学管理中,让自己慢慢地成长,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参加企业调研,我们了解了企业的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等各方面的情况,企业需要哪方面的学生,我们心理有了准确的定位,这对于我今后的教育教学更具有明确的目标。

(一)活动,增强凝聚力

1、活动的选择:选择易开展、比较安全且能增强凝聚力的活动。

2、活动前进行充分准备。

3、活动后及时总结,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表格、激励。

(二)班级文化建设,班级精神和价值取向

1、班级环境建设

班级环境是班级形象的标志之一。优美的教室环境能给学生增添生活和学习的乐趣,消除学习后的疲劳。更重要的是,优美的学习环境有助于激发学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的情感,促进学生奋发向上,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1)教室的净化:制定清洁安排表,落实责任人,做到做好清洁、保持好清洁。

(2)教室的绿化:确定班级植物,它象征班级的品格,即美化了教室又感染了学生。

2、班级制度文化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让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企业的制度,在班级的制度建设中,以日常行为规范为首,以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为主,在这些制度的约束下,让学生尽可能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上课不讲话、不看课外书、不打、接、玩电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等。为了让学生能自觉地约束自己,我也将按同样的要求来要求自己,班级中包含我在内没有特殊的人,所有人都要接受制度的约束,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会触犯班规。形成良好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3、班级精神文化建设

入学初,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完成职业生涯规划。

有目标,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徘徊,也不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帮助孩子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势在必行。(1)确定目标,打算今后干什么;(2)分析自身的情况:行为习惯、素养、知识掌握等各方面的情况;(3)分析存在的问题:达到目标还缺乏哪些方面的职业素养;(4)怎样改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5)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方法;(6)及时总结及改进。

确定班级目标,“团结就是力量”,当有了整体目标后,所以成员沿着目标前进。

周记,总结、提高。通过每周的学习,将学习、生活上的感悟通过周记和老师进行交流,不仅可以解除困惑,融洽、增进师生情谊,而且还能进一步明确目标。

——质量意识培训心得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八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组织有序。

8月30日-8月31日,局安办以行业检查为载体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副局长、基层单位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各基层单位进行了抽查。

(二)检查重点明确、针对性强

此次安全检查紧紧围绕各单位年初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情况为重点。针对隐患整改后是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以及清扫工赵太芳被撞身亡事故后各清洁公司清理所聘人员参保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抽查。检查发现:垃圾处理厂排查的两处隐患点已经消除。原炳草岗垃圾处理厂填埋场沼气隐患,经过钻孔、安装管道并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隐患基本消除;盐边垃圾处理厂进场道路边坡倾斜隐患,经过锚固灌浆后,边坡倾斜得到了有效治理。

(三)强化安全教育、深化安全管理

以“可控、在控、能控”为原则,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各项预控措施、监督检查到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我局当前安全生产态势较为平稳的情况下,努力预防各种麻痹、骄傲松劲思想,做好“反违章、保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

(四)加强车辆道路交通、防汛、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以8月20日市交警二大队组织召开的预防重特大片区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所(厂)为单位,组织驾驶员学习《xx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行车、禁止驾车时拨打和接听电话,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性。完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物资。加强了消防管理工作,对消防栓、灭火器、喷淋设施等重要防火安全检查,补充和更换了部分灭火器材,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

认证中心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因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县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让职责不间断。

二是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对保密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事务,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保密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保密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了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计算机操作人签订了《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书》,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机关建立健全了《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制度规定》、《领导干部阅处密件、密品规定》和《领导干部“十条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张贴在保密室醒目位置;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县编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书》,让干部职工将保密工作制度牢记在心,严肃保密工作纪律。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对重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把“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作为保密工作的总思路。

二是积极参加全县保密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保密员的保密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明确提高,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保密法》、《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和《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等内容。

为了及时发现计算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我办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查找计算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