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大全6篇)

小编:书香墨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二

一、甲方将自有东风轻卡485牌轻型货车(车牌号码: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整体(仓栅、帆布、车辆工具及随车附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元整,签约当日付款 ,过户完成后付清余款。

二、自甲方交车、乙方交款并签定合同起,乙方对此车拥有唯一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损坏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三、过户事宜:由于甲方与挂靠公司20_年5月前单方面解约,违约金不菲,交车后两次年审一次过户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每次年审8天,起止日期双方另行商定。如甲方未能按期年审或未在20_年5月前办理过户,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购车款。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_ 年3月5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株洲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二o一二 年 月 二o一二 年 月 日 日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三

乙方(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动力380马力,车高2.2米,宽2.8米,车身长15米。牵引车车牌豫n21611,挂车车牌豫na722。车辆经营使用中,状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车辆租用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年租金三十七万元人民币。车辆租用费按月交纳,首付租金贰万元,以后的1至12个月的租赁期内,在每21号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叁万元人民币,共计三十万元。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如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国家强制执行不让流动车辆租赁除外。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贰万元的首付款。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司机、过路桥、修车保养(两万公里必须保养一次,后桥及后轮五十天内保养)等一切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对有关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期间不影响本合约的执行。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的,承租方应对车辆进行修复或更新。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xx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xx期:xx日xx期: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

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双方加盖公章)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五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等见《旅游行程表》。

第三条费用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货车租赁合同 货车租赁合同篇六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自签订租车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______元。租金每月______元,租金按月(30日计)每月结算一次,并足额兑现。租车期满,不满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甲方退还押金,乙方付清租金。

2.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统一合理调度,乙方须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乙方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场,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甲方须自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负完全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由于甲方原因,被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处,扣押车辆及行车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甲方因交通事故和其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耽搁天数不算租金。

4.甲方车辆燃料费、过路费,司机食宿由乙方负责,食宿与乙方公司人员同等标准。

5.甲方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行使证、运营证、养路费等),合法经营,营运期间,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6.乙方不得将车辆买卖、转借、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

7.租车期内的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车辆保养费等由甲方承担。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双方应相互体谅,互助互利。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10.补充条款: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