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通用5篇)

小编:碧墨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 %,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证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篇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性别女职务总经理

事实和理由:

20__年七月七日《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定于20__年9月13日开庭,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在这还有两个多月期间生活费用无有着落。生活十分困难。特申请贵院予以先予执行10000元,请予准许。

请求目的: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附:

1、__________社区证明一份

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篇三

(一)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行为民事化、说理式执法文书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推广,加快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一年 来,在我办的积极指导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大力开展了行政行为民事化等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为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办制定出台了《xx市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及《xx市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操作规范(试行)》,各地各单位已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要求,陆续对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三)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调研,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v^《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央综治委等16家单位《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办根据市委领导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行政调解调研工作,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在此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主动疏导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自愿平等、合法合理、积极主动的工作原则,对我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规范。由于我办对行政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启动早,措施实,工作成效得到了市领导和省^v^领导的多次好评。

2012年,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v^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v^《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围绕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打造法治政府为总目标,以“创先争优、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为主题,以“学赶杭甬、比追青厦”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见成效。

一是做好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迎检工作,力争在考核中突出我市工作亮点和特色,继续力争全省先进荣誉。二是组织召开全市^v^主任会议和全市部门法制处长会议,总结回顾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部署201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总体规划,出台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四是根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标准,制定《2012年度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和《2012年度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并组织好年终考核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我市各地、各部门2012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并就下半年工作作部署。六是完成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评比工作。七是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八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论研讨班。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方案,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九是着力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二、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进一步提高制度保障质量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重点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金融体制机制、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制定计划建议清单,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出台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在年中开展督办,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对所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进行法律审核,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优秀法律审核意见书评选工作。三是按照《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试点工作。

三、努力发挥维稳职能,进一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纠纷

一是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落实,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协调疑难行政争议。三是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和法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四是按照《关于建立xx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与落实。五是对行政首长出庭和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的通报开展督查,并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新一轮的检查。六是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组织管理,引导仲裁机构加强与金融、保险等行业的协作,积极筹建我市金融仲裁院,建立金融仲裁员队伍,制定并完善金融仲裁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仲裁工作服务温州地方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

四、切实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中心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方案,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指导开展中心镇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试点。二是认真总结行政许可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三是在全省率先推广处罚结果公开制度,并继续推广说理性文书、权力阳光运行等机制。四是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和强化案件移送工作,在全省率先与检察部门共同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

五、着力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

一是在全省率先对行政强制案卷、零处罚、零许可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二是对全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建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研究完善行政登记自纠制度。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问责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并在全省率先建立败诉责任认定机制,完善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制度。

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篇四

这篇劳动仲裁员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

一、工作职能:

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

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 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三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院工作总结篇五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协议仲裁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比如,某企业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企业发出一份传真告知公司,该纠纷可以向某仲裁机构仲裁。公司回电认为可以。则企业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第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仅及于双方当事人,而且对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和法院对特定案件行使管辖权都产生一定的效力。对当事人来讲,必须接受仲裁管辖;对仲裁机构来讲,必须负责裁决协议规定的仲裁事项;对法院来讲,不能行使对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但是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者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协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例如,某机电公司与商贸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或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有约束力。”由于双方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属于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如不能从两个仲裁机构中选定一个,则该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

第三,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甲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______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