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合同(通用8篇)

小编:曼珠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一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址: 总建筑面积:

兹有甲方建设部门批准同意承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该租金价格为甲方向乙方代扣、代缴税费后的租金价格)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规格根据甲方的预计提供,具体结算以乙方的送货单上双方签字为准。

二、期限及租金的计算

租金由甲方或其代理人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租赁物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止,连续按日计算(春节扣租赁费20天)。租金应于每月的月底结算一次,20层以下每月按50%,20层封顶付清20层以下所有租费,20层以上每月付清租赁费。并在每月的第七日内必须付清租赁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送退方式

甲方需用租赁物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提货时,乙方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卸货,归还时,乙方到甲方场地收货,但归还时运费由甲方承担,钢管归还时不按根数,按米数计算。

四、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甲方对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应正确、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物原状,注意维护和保养,归还租赁物时要达到乙方的验收标准。如有损坏,应按乙方的维修规定缴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环,应照价赔偿(赔偿款必须在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如不能如期支付,应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对应赔偿租赁物继续计算租赁费)。维修标准及价格:扣件螺生锈拧不动及滑丝的则按缺丝处理,扣件缺丝每套元赔偿,扣件沾油每套 元。顶托(丝杠)缺帽每个 、缺底每套 元、沾油每套 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达不到甲方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停工待料损失。

2、乙方所提供的钢管、扣件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如有残缺、破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更不得变卖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照违约部分价值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将租赁物周转至另外工地点使用时,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或双方另行签订《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违约的部分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收到租赁物时,应按发货明细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质量进行验收。甲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换代理人时,必须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如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逾期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二,由甲方向乙方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由当地法院裁决(甲方将租赁物交回且乙方验收完毕、并付清全部租金、维修费、赔偿金、违约金之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为准,经双方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各有关部门执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在收获时应指定专人 名同时验收签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二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暂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2、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物资要货计划,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将钢管(扣件)按时送达承租方工地,并按承租方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运输装卸费由出租方承担,对出租方送来的钢管、扣件分规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负责接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清点并且签收,收货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员及财务保存一份,以此收货单作为今后双方计算租赁费期限和归还钢管扣件数量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价格、押金(保证金):

1、钢管为/米.天,扣件为/只.天,租赁期的计算按承租方租赁起止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租赁期另行协商(如春节前后的停工时间、国庆节、其他原因临时暂停施工时间,具体报停时间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并办理书面手续)。

2、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开始送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及时还给租赁方。

第四条: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以下第

清的,违约金时间按照双方办理完毕结算签字之日起算,利率计算基数按照欠款余额每月 %计算。

3第五条:租赁物资标识

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将钢管涂刷油漆进行标识,颜色由承租方指定,费用由 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资退场

承租方租赁结束,由 租方将所有的租赁钢管、扣件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 租方承担。物资退场须有承租方、(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出租方指定进行清点接收,并在退料单上签字。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钢管调直,扣件锣杆、锣丝补齐,租赁物资退还时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缺损、保养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缺损钢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赔偿,损失部分租金按计算。如将长料锯割成短料,视具体情况给予损坏部分/t的协商补贴。允许少量的零星损坏(如钢管头卷、微弯曲等)。

第八条: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原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出租方违约:

1、出租方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达标,应向承租方偿 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对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响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如发现出租方贿赂承租方有关人员,致使租赁物资严重缺少,损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负责赔偿项目同类租赁物资的全部缺少部分,并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租方违约

1、如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新的付款时间。经协商新的付款时间后仍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新的付款时间计算利息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3、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以下的第种方式执行。或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

1、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金额的承租方予以赔偿。

2、承租方不负责修复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种执行。

1、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物资还清、租赁费结清后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乙方承担的建设工程需要,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木材厂土地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给、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和执行。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现场:

1.3建筑面积:

1.4工期:确保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和租赁价格

3、材料进场时间和结算周期

3.1进场时间:乙方必须在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进场。

3.2租赁期自材料进场之日起,自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之日起,自报停之日起至材料运至现场之日止的天数内,乙方不再支付租赁费。

4.双方的工作和责任

4.1甲方的工作和职责

4.1.1甲方委托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4.1.3确保进场材料的规格和数量能够满足乙方的需要,确保进场材料的良好性能。

4.1.4负责材料进场的运输费用和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材料进场后,负责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和堆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口头向甲方汇报材料动员计划。

4.2.3负责出口物料的运输(仅限市区)。

4.2.4负责保管签收的材料,如有遗失或损坏,退回材料时按价格赔偿。

5.租金结算和支付方式

5.1在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一次预结算,作为付款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30%,付款期限为15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二十万元。

5.4材料退场后,乙方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在材料退场后1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

6.其他协议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付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租赁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元;扣件每米每天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五

出租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

九、结算、付款方式:

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

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75%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简易版。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_个月的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简易版。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七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现因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

(二)租赁品种、数量、保证金、租赁费及赔偿费标准:品种租赁数量保证金(元/吨)保证金总额(元)租金单价赔偿价(元)钢管20元/m扣件6元/只钢管详细规格q486m4.5m3m1.5m相应钢管规格数量钢管每二百五十米为壹吨,扣件每一千只为壹吨。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收单位为准。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到期后十天内另行办理续租手续。

(四)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钢管、扣件、配件的进场时间安排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乙方须在每次提取物资五日前告知甲方,并办理告知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五)租金每月按实际租借数量、天数结算一次,乙方应在甲方开出结算单后十五天内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证金。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乙方全部返还租赁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七)乙方租借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在甲方仓库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验收数量,出入库堆放等一切运杂费由乙方承担,提货单由乙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八)乙方应遵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施工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自行负责。

(九)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租借钢管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尺寸归还,如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若以短代长,每米赔偿3元或拒收。

2、乙方不得在钢管随意钻孔、切割、焊接或以次充好,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钢管缺损每米赔偿20元;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扣件每只赔偿6元,缺扣件螺丝每套赔偿0.6元。

3、扣件每只收清理上油费0.10元,钢管返还清洗转堆费0.06元/m,钢管弯曲度超过5%—20%以内,校直费每米0.5元,自行修正后不变形,不收变形整理费。

1、合同期满后,乙方未按约定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用天数并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逾期每天加收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同一工程项目中,乙方实际租赁数量未达约定租赁数量的情况下,又租赁第三方钢管、扣件及配件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的,乙方除应赔偿损失外,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十一)乙方与甲方签定租赁合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向甲方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十二)本合同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可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十四)备注: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最新钢管租赁合同模板篇八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第1条定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