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本书演讲稿(通用7篇)

小编:HT书生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是指在群众集会上或会议上发表讲话的文稿。演讲稿是进行宣传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演讲的作用是表达个人的主张与见解,介绍一些学习、工作中的情况、经验,以便互相交流思想和感情。那么演讲稿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书演讲稿篇一

大家好!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应该不陌生吧,也曾在报纸、杂志上登过,给予我们过多或少的介绍。

海伦凯勒是个盲、聋、哑的女孩子,可是她居然考上了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学校,也是世界最顶级的学校了,真令人佩服啊!

我看了这本书:在看第一篇章时,知道了海伦凯勒刚出生19个多月时发了一次高烧,当时连医生都说没救了,可是幼小的海伦命大,她挨过了这一次危难,可是她却不幸得变成了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孩子,我也为她感到无比伤心、痛苦,可谁又能挽回她的欢乐呢?谁又可以让海伦看见世界上鲜艳的花朵、听到世界上动听的音乐、讲出心中的感受呢?我带着这么多的问题,走近了海伦的人生……海伦在生活中有一位家庭教师,名叫“沙莉文”。沙莉文老师让海伦改变了人生。小海伦第一次见沙莉文老师,就把她关在了房间里。我顿时笑得起鸡皮疙瘩,因为小海伦看不见,她却有平常人的知觉,啊!海伦真厉害啊!……看了这么多,我又翻到了最后一篇章:88岁高龄的xxx会读书、会写字了。她人生一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海伦凯勒真可怜呀!

星期天,妈妈帮我借回来一本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开心极了!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就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命运对她是多么的残酷啊!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和教育下,她战胜了病魔,学会了讲话和用手指“听话”,并且掌握了五种语言!她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闻名世界的哈佛大学。此后,海伦凭借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接受了生命中的挑战,用爱心去感受周围的一切,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然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她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为全世界盲人、聋人谋福利的事业中,受到许多人民和政府的赞扬和嘉奖。,我感动地流下了眼泪。没有人不向往光明,没有人不向往幸福,更何况对于一个一生都生活在黑暗中的女子,光明对她来说是个永远的梦想。海伦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什么?这个问题使我陷入沉思之中……想想我现在是多么的幸福,可我总是以各种困难和借口做为不上进的理由,和海伦比我羞愧万分。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深深感到惭愧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应该象海伦凯勒那样坚强,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退缩。我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去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一本书演讲稿篇二

大家好!我是祥瑞园小学一(3)班的岳子尧。

上学后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爱心树》,那是范老师奖励我带回家与爸爸、妈妈一起读,因为我是班上第一个读懂这本书的孩子,是眼泪汪汪的听完那个故事的。书中的图画吸引了我的眼球,"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烬成灰泪始干"正是爱心树的真实写照,孩子走过的每一个足印离不开父母与老师的心血,我明白了一名学生的责任,学会了感恩。一颗种子在我心中升根发芽,慢慢得我喜欢上了书。

每晚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会说话的卷心菜,机智的小猪战胜邪恶的大灰狼伴我进入甜甜的梦乡。随着识字量的增加,以及对知识的渴求,妈妈鼓励我自己读书,虽然有时读了后面忘了前面,短短的一页纸,往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我多么希望妈妈能读给我听啊!可是妈妈总是说:"熟能生巧,读多了自然就熟练。"在妈妈的鼓励下,渐渐的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从书中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每读完一本书,我都受益匪浅。

《乌丢丢的奇遇》,一个没有身体、没有灵魂的小脚丫乌丢丢,用传奇的童话故事告诉了我们因为爱获得了生命,更应用爱去回报让生命更美丽。当我国云南、贵州等省遭遇百年一遇的大旱,昔日的鱼米之乡变成黄土高坡,面对近20xx万人饮水困难,我流泪了,做为一名小学生,我积极响应"甘露——为旱区孩子送水公益行动",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奉献一片爱心。

我爱读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并激发了我写作的热情,用稚嫩的笔法写下了月亮象一只亮闪闪的船,星星象一盏亮晶晶的灯,星星是月亮妈妈的宝宝,星星是多么的闪,月亮是多么的亮,合起来就太闪亮了。爸爸还没有找到,也许是月芽的时候妈妈看着宝宝,圆月的时候是爸爸看着宝宝。共创作了幼儿诗作20余篇,大家称赞我是小诗人。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月亮将星星洒进我的小屋,变成了书橱上各种各样的书籍,就像真诚的朋友,陪伴我,给我欢乐,伴我成长!

谢谢大家!

一本书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书在我心中,是一座座美丽孤岛,需要有人前往与探索,它们才不那么孤独。

有一本书,依旧静靠在枕边,像一轮月色,像一粟灯火,也像一个梦境贮藏在心底,流窜着细小而冲动的的怀念。犹记得两年前在书店偶遇了这本书,偶然买下,殊不知买下的是一段浅浅浮浮,安然静好的床前岁月。《给我一个岛》--席慕蓉。

席慕蓉说:“我现在才明白,所有的快乐和自由都必须要有一个据点。要有一个岛在心里,在杨帆的时候,知道自己可以随时回来,那样的旅程才会有真正的快乐。”我常于月光下沉思这句话的深意,后来我想,这便是这本书的初衷和灵魂吧。

这一本书主要记叙了一些席慕蓉的回忆,都是人世间平凡不过的事,却因为深深藏驻在席慕蓉的小岛上而可贵和美好。我只能说这是一座风情万种的岛,也是一座安宁美好的岛,而我只是短暂寄宿于这座岛的旅人,却在这迷人的岛上迷了路,把心落在了这里。

一篇篇文章,是来自于席慕蓉对世间万物的一个感觉和衡量,是有情有义的故事和思想。于我而言,这里的文章就像是一种心灵的陪伴和栖息地。就像海鸥晨曦时起飞向远方,日暮时分还会折回岛屿。

这一本书是席慕蓉黄金七年珍藏纪念版,也许是对人生的一个回顾和品味,追寻与怀念。她的文字里,总让人读到一种世间万物皆美好的味道,恰是用她平凡而诗意的笔调去写的。

轻轻翻一下这本书,染在月色下的纸页很柔和,席慕蓉用独有的笔调只是在平凡的诉说着,诉说着她人生以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归结为一座小小的岛,把平常日子里的点点滴滴,构成细沙,积成流水,永不枯竭也永不消逝。

这是一本要用心体会的书,时间的浮与躁,轻与狂在席慕蓉的世界里都是那么通透,自然。

其实是一本很纯粹的书,却不平凡的一本书。用心去读,你也许会发现自己的岛屿里多了一缕和煦的暖风,一叶初生的新绿,一条宽阔的路。

这些便是《给我一个岛》给我的些许感受,但它更深层的意义是永远无法寻求的。读一本书,也许不是把它看通而是给自己带来心灵上的陪伴,这一本书就是很好的选择。

一本书演讲稿篇四

最近我读了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跟着父亲来到乡下大麦地的女孩葵花和大麦地的哑男孩青铜的故事。因为一次意外,青铜和葵花成为了一对兄妹,并一同度过了五年艰苦而又欢乐的时光。这篇文章从字行间透出一种凄惨,而这种凄惨,则展现出这篇文章的美。

这篇文章虽然凄惨,但也衬托出它的主题:亲情。

亲情是什么?亲情是葵花有一个哑哥哥而不嫌弃。亲情是什么?亲情是虽穷也要供孩子上学。亲情是什么?亲情是奶奶带病也要为家着想。

读书,使人快乐。读书,使人感悟。让我们在书香的乐园里快乐的成长吧。

一本书演讲稿篇五

大家好!有意义的书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0xx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一本书演讲稿篇六

大家好!

书,大家是并不陌生的,它会让人陶醉享受,也会使人沉迷于此。总得来说:书,是我们的好伴侣,不管是休闲娱乐,还是读后写作都少不了它。

说到我喜欢的书,我还是算得上是个小小小的“书迷”,但是我最喜欢沈石溪所写的动物小说。内容精彩而又丰富,把这所有的动物都写得活灵活现。我总是能够在我休闲的时间中待在属于我的“小地盘”里愉快地度过这几个小时的光阴。它就是我看完了还想看,爱不释手的一本书——《狼王梦》。

说到这里,我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和《狼王梦》的故事。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几本课外辅导书,我正瞅见梁欢嘉正偷偷摸摸地躲在一个角落里。她在干啥呢?我蹑手蹑脚地走去,到她身边,好奇地蹭过去。看见她正在看一本小说,于是,我也伸过颈脖子,向那书页看去。霎时,我也被这小说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不一会儿,我的脖子伸疼了,于是,一把抢过那本书。说了你也不相信,这时,她才发现了我。

她见我突然伸出 “魔爪”,她也吓了一跳,对我说:“我还以为你不感兴趣呢,原来你也‘走火入魔’了。”我没有理会她,继续往下看。

我也不知道我看了多久,只是在伸个懒腰的时候,眼睛瞥了一下我的手表,呀,六点半了,我怎么来了这么久了?因此,我把这本书一抓,一提,一装,付钱。正想回家去。她却追了上来。

“喂!这是最后一本了,是我找到的!”

“我可是付了钱的。”

“先给我看!”

“要不我看完了,再给你?”

“快啊!”

“一定!”

一本书演讲稿篇七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我珍藏很长时间的书,就是《三国演仪》它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孔明、刘备、关羽、张飞。

孔明,他是整本书中最聪明的一个人。记的有一集,他坐在草船里借助夜色去往去往曹军那里“借”箭故意让军士擂鼓呐喊让曹操以为船上有人,让人往船上射箭……最后孔明满载而归。

我还非常敬佩关羽,有一集就可以表明:因为吕布的高傲自大使他被杀,曹操知道关羽是个人才后,便把他接了过来,送给了他许多锦缎,还送给了一匹赤兔马……但他都给了两位嫂子,过了几天后他骑着马带着他的两位嫂子离开了曹军。真是人在曹中心在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