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大全

小编:WJ王杰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一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2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二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xx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1、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四

乙方(承运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

煤炭品种:

运输数量: 万吨

煤炭起运地:

煤炭到达地:

第二条 货物运输期限

货物运输期限为 日,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将甲方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第三条 煤炭装卸时间、责任和方法

甲方负责机械装卸及其费用,并保证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装卸.合理期限为货车到达目的地( )小时内,如果甲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装卸,乙方有权提出推迟货物运输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4.2运输单价:运输每吨150元人民币(含运输税) 。

4.3合同价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乙方货车发车前一小时内甲方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的帐号上,如果甲方未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2货物起运时甲方封条,货物到达目的地甲方指定收货人按合同规定及时拆封验货。

5.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安全、及时、稳妥地将甲方托运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并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

5.2.2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更换货物,发生质量改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6.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6.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托运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违约责任。

6.4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卸货物,如果因装卸迟延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争议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7.1 乙方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2乙方将货物运到目的地以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指定收货人,指定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乙方可以依法提存货物,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3货物的合理损耗,合理消耗为( )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8.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8.2.1 双方协商一致。

8.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8.2.3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手机短信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手机号码。

9.2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9.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日 日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五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主动或被动地与乙方提供的丙方直接联系并私下达成交易而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否则甲方将赔偿给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之双倍的服务费用。

2、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合同之服务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且被视为甲丙双方煤炭买卖/购销合同的一部分。

六、保密条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对此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保密,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若有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则将视为违约,保密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相关的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无法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ib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

地址:

四、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rmb: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rmb: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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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 煤矿生产的 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

3.2交货地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 煤炭验收

4.1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 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 保证方式

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 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 年 月 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 )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七

乙方(买方):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xx。到站:xx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按《_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八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三、责任条款: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煤炭生意合作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篇九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乙方负责对水稻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 甲方种植应按照乙方的收购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承诺水稻的种植面积为______亩,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_____公斤。甲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 甲方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乙方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_______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应搞好水稻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甲方科学种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 如果乙方需要统一向甲方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元1瓶。

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水稻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交付水稻后,乙方应于水稻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_______(5%—2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由于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