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

小编:江sx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一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v^商业部制定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二

收购方(乙方):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_____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_____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_____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日期:

收购方(盖章):

日期: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__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供货产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

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六、市场维护:

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

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

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

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五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1 、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甲乙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15 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六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v^国家标准法《gb2828-20xx》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物料包装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物料在甲方正常仓储环境下变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变质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结款。

3.乙方向甲方开具货款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发票后,按约定的付款条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费用。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4.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检验标准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2023年百货类购销合同 百货产品购销合同实用篇七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 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 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