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

小编:WJ王杰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一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 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处

上述分包人用章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二

九、项目过程验收

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合格证等资料报给甲方,经甲方管理人员现场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同意后进行安装。

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3、 交通标牌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阶段性质量验收,最终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为最终验收。

十、工程质保期

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保修期内如果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争议的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合同协议书及附件等均作为阅读和理解本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对甲方的约束也应理解为是对乙方的约束。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4、本协议书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3页,当前第2123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第七条材料管理

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四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2 开竣工日期:

1.3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2.1 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 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 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2.2 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2.3 合同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

2.4 元(合同价格的 %)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3.1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4.1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5.1 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5.2 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5.3 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5.4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6.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6.3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7.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7.2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7.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7.4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5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8.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8.2.1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8.2.2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8.2.3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8.4 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 交底。

9.1.2

9.1.3 ,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9.1.4 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9.1.6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9.1.7 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9.1.8 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9.2.2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9.2.3 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9.2.4 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5 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9.2.6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9.2.7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9.2.8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10.1 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10.3 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10.4 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10.5 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11.1 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1.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11.4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1.5 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12.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2.3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3.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4.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4.3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4 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14.5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4.6 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15.1 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5.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5.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15.4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5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15.6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5.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15.8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六

柒、 费用及结算: ..

1、程施工费按综合工日/计算。按建设单位审计工日,本工程款为59308元。

2、乙方前期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

4、如乙方完成工程情况不好,视情节轻重结算费用每工日下调1—3元。

5、分包款按建设单位工程款到帐比例支付。

6、如若在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捌、 其他

1、协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主要工作量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给第三方。

2、保密条款:除法律规定的要求外,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贰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对纠纷实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本合同所指工程是本公司所承接的 20xx-20xx年传输线路工程,包括甲方与鹤壁移动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全部工作内容,如合作过程中有其他工程出现,双方协商解决。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劳动力承包及建设方提供材料外的全部辅助材料承包。

三、施工地点

工程施工地点: 。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签订的《20xx—20xx年传输线路工程施工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框架合同” )履行期满止。

五、工程计价方式

以建设方指定且承认的第三方审计定案金额的 86% 作为劳务费结算给乙方。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在核对清楚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得款项打到乙方账户,乙方在甲方支付劳务费时,应提前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建筑劳务 】发票。

2、不开具发票或开具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七、履约保证

1、为保证合约的顺利进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陆万元 履约保证金 。

2、乙方完成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框架合同额 以上时,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在五 个工作日内核对返还。

3、乙方未完成“框架合同”金额 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期限:

以建设方要求为准

九、工程材料

1、工程主要材料由建设方提供,乙方负责保管,材料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工程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但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且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与后续质量保证责任。

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会审要求、设计技术说明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光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

2、如乙方未按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直到满足约定条件,乙方将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规范要求,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就应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施工,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

十一、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相关制度与规定。

(2) 按合同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3) 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与安全生产培训。

2、乙方

(1) 乙方负责按照建设方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对设计不合理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设计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提交监理,经书面同意后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否则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进行转包、分包。

(3) 乙方按建设方要求的竣工资料编制要求编制竣工资料,竣工技术文件中相关单位的签证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在竣工资料编制好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电子版传给甲方备案。

(5) 乙方必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对所属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办理工伤保险,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安全施工,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卫生及环境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不损害相邻设施,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 施工领用的资料及材料交工前认真保管。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现场整理,清理工作。

(8) 乙方向甲方每月上报工程量、提交材料平衡表、工人工资发放表。

(9) 乙方必须及时付清所有青苗赔偿费及民工费,若未支付造成农民或民工投诉,乙方必须在2日内处理完毕,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该拖欠金额同等的罚款。

(10) 应积极主动联系工程监理、主管,就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日常问题交换意见,服从其管理 。

(11) 乙方应签订安全及其保密协议,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及信息。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关的安防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的劳保用品,以保证安全生产。

(13) 乙方应按时参加施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施工安全。

(14)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全建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5)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事故受害人通过投诉、起诉等方式向公司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劳务费×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应付劳务款的10%。

3、 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20xx0 元的违约金。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时,乙方必须按建设方或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返工后质量仍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施工单位对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整改或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有多个单项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由于甲乙双方各自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及移交工作。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责任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未及时退货的责任方承担。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责任,除本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每发生一次甲方还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5000 元,并按甲方有关施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处罚或扣款(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7、 乙方连续两个季度实际工程量预算未达到平均50万元/每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 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事故时,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条款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期生效。

十六、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页,当前第212

最新门窗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木工合同模板篇七

甲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施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层数:;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承包方式:清包工;

二、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从基坑开挖时人工修土(不含基坑排水)、砌筑砖胎模(不含粉刷)、接桩头、浇筑垫层砼、基础至屋面一结构砼浇筑、二结构砌体、构造柱、垫块、预制及安装过梁构件、砼养护(浇水和覆盖塑料薄膜等)、补地下室外墙穿墙螺栓孔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机械不能挖到位和烂桩土方挖除运出基坑外等工作)。

浇砼和砌体施工所需临时操作架的布设与拆除(不含外墙脚手架),操作架的布设应符合安全施工规定。

浇筑混凝土前的模板根部塞缝。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多余混凝土残浆清理,漏浆处修补,(包含模板拆除后的楼层清理)。

商品混凝土接拆泵管(包括钢管固定架、汽车泵就位垫木块等);搅拌机操作;本工种材料场地内运输及二次搬运。

——年春节前的工地生活区临时设施所需做的属于泥工全部工作。

按照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标化文明工作,制作场内设备、机具的布置,泥工加工场地及楼层的日常保洁及维护工作;施工楼层和泥工作业有关的建筑垃圾清理、运输。

指派一名技术员参与放线,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对甲方测量人员的放线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施工,若乙方未对甲方的测量放线结果认真复核,所造成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参与砼、砌体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完成甲方安排其他和泥工相关的工作。

乙方应提前上报工程所需材料规格、数量计划和进场时间,作为甲方采购及进场的依据。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充分利用现场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材料。

三、施工机具、材料:

1、本工程甲方提供以下施工机具,除此之外的所有机具、材料应有乙方自行承担。

以不影响甲方的总体施工进度为前提,若发现乙方自购的机具、配电箱、零星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使用,以保证工程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有关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

1)、机械使用总配电箱、楼层配电箱、照明设施(不含移动小太阳);

3)、施工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升降架、跳板等材料;

4)、永久用于工程所需的水泥、砂石、砌块、混凝土等主要材料及施工周转材料(工具易耗品除外)。

3、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材料在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验收,确认数量及可正常使用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完好、足额移交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丢失,乙方应负责维修及赔偿。

4、原材料及周转材料的使用应控制在甲方规定指标范围内,超出将承担相关费用。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结构施工工期为天,计划开工日期20年月日,结构封顶日期20年月日。

2、暂停施工:如果出现停水、停电、机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设计变更等情况,视为在乙方承包风险范围内,不向甲方计取任何损失费用。

3、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如工程出现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乙方相应解除协议条约,按完成工程量,约定合同单价结算,并在1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如甲方计划工期另有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

乙方应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达到《建筑优质结构质量评审标准》中混凝土、砌体工程质量评审要求;以江苏省建委管理部门评定为准。

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质量管理条例。

1)、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及时修正工程质量上的纰漏,保证工程达到优质。

2)、混凝土质量:表面平整度超出8,每点罚款100元,在5-8超出所测点的10%每点20元;楼面标高超出5罚款100元。

3)、表面裂缝按每平方米超出3条裂缝罚款100元;出现蜂窝麻面0.1--0.22罚100元,0.2—0.42罚300元,0.4--0.62罚500元,0.62以上罚1000元。

并派人整改到优质为止。

4)、每次混凝土浇捣完毕后,多余混凝土使用必须听施工员安排,私自处理、随意浪费的处罚500元,并赔偿混凝土材料费,单价按市场采购价。

5)、现场落收清,须经幢号施工员及下道工序班长一起验收,达不到要求,予以一天整改时间,一天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叫下道工序施工班组或项目部直属点工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罚款。

6)、每层砼、砌体完成后,需经甲方依据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7)、无论是质量、安全、进度、落手清等方面的工作,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口头提出、甲方予以警告;若出具书面通知,则以——元/次以上/次经济处罚。

8)、所有处罚金额在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

1)、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按照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元/2;1#楼主楼建筑面积元/2;1#辅楼、2#、3#房建筑面积元/2;建筑面积元/2(/2)包干,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工程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

2)、设计变更造成的建筑面积增加,按照第1)条规定的单价据实调整。

3)、设计变更造成泥工工程量的增、减,累计在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以内的,则包含在平米造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超出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予以按实调整。

4)、业主等原因引起,导致设计使用功能变更,造成已做工作返工时,经甲方确认返工部位按实际发生单项调整。

5)、上述价格均已考虑了乙方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机具、施工技术措施所用的附材、零星材料、本工种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落手清、赶工费、夜间施工、加班、劳保等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费用开支;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保险费用(综合保险除外)及乙方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国家政府机关所缴纳的各种费用及税金。

6)、该单价内含3%的安全生产基金,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所发生费用:贰仟元/次以内,班组自行解决;若贰仟元/次以上,则根据事故分析评判,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费用在该安全基金内支付,超出部分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7)、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支付本单项工程合同造价5%(约计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实收凭据为准),若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条款,在工程结算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2、支付方式:

1)、结构施工出地下室+-0.000线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若工资发放超过该比例,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月工资的发放按照现场实际施工人员出勤15天/月以上的工人为发放基数,在每月5日前上报、10--15日支付。

所有发放人员名单经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确认后报项目财务,凭身份证和胸卡由财务发放。

3)、未跨年度时,主体结构封顶经验收,质量达到本合同第五节要求标准后,支付到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其余15%为质量保证金,待年底(春节前10-15天)付清。

4)、跨年度工程,在年底支付到按已完工程量的85%暂结工程款;待来年分项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经验收,质量达到本合同第五节要求标准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其余10%为质量保证金,待年底(春节前10-15天)付清。

七、双方现场代表:

1、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总承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协调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乙方委派为常驻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

安全、文明施工。

八、甲方管理职责:

1、负责向乙方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会议精神。

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安全教育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学习,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联系特殊施工人员岗位安全培训学习的单位,和职工就业证、暂住证、健康证、工作卡的办理。

2、组织项目部每月两次的安全例检活动,落实例检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

监督分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隐患整改,违章行为的纠正执行,定期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监督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执行。

3、向乙方职工提供足够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帽、工作服不回收(费用双方承担一半)。

4、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督促乙方施工进度。

5、及时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图纸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

监督和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

6、提供乙方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见本合同第三条)

资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

8、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寝食条件。

协调乙方与其余各工种间的关系。

九、乙方管理职责:

1、乙方分项承包人是本工程该分项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分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乙方人员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落实项目部安全例检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宣传落实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应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本工种人员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坚持每日岗前教育。

3、乙方在招用工人时,应上交3张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证登记复印,接受安全三级教育、经培训考核合格,办理岗位胸卡,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

4、严禁使用未年满18周年及无有效身份证的人员进场务工。

乙方职工不得带家属,若带家属者均不得占用甲方所供的食宿,生活设施必须自行解决。

乙方人员应到甲方指定员工食堂就餐,严禁私自开伙。

5、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及与项目部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劳防用品。

6、乙方应遵守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管理规定(详见项目部具体规定),积极配合并支持项目部消防、抗洪救灾等方面的义务用工,做到随叫随到,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的各项管理工作。

7、认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汇报项目部生产部门,将隐患整改后再安排人员施工;有权拒绝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指挥者越级上报。

8、对项目部提供的机电设备和劳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或有权提出要求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增加工人。

10、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整改的人工、材料费及连带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表报送甲方项目部。

负责自有工人的工资发放,若工资发放超出上述约定的比例额度,由乙方自行解决。

在施工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辞退施工人员,需结清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乙方施工人员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发放工资。

12、乙方负责人必须驻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方能离岗。

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工作,专人领料、收料工作。

及时对进场退场材料、租赁物资安排专人清点数量,此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3、乙方人员在甲方安排就宿的,工程款中暂扣财物保证金200元/间,在人员撤离时,无损坏的如数退还。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对宿舍的各项管理,包括限额用电等。

14、严防偷盗行为,被抓获者,当事人和班长分别处罚1000元/次,并追究赔偿财产损失,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转包,经查获,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损失。

2、乙方应按本协议要求配备足够劳动力按需进场施工,若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经甲方督促后仍无法及时组织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未达标,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进度要求的,在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单价进行结算;如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合同单价自动下浮至70%作为结算单价。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所提出的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

若乙方拒绝返工的,甲方有权派点工落实整改,点工工资按原价双倍计算。

5、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影响安全生产的处罚200元以上/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6、施工期间绝不允许出现施无理取闹、打架斗欧现象,否则对班组长和当事人分别处以1000元和500以上/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连带责任。

7、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施工,相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

十一、争议解决

十二、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内容、结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条例、技术交底、安全协议、工作联系通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